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区2008年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 转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08〕5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7-28
发文日期
2008-07-2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区2008年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
转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玉米秸秆转化利用,实现玉米秸秆全面禁烧,根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玉米秸秆是一种重要的生物资源,可通过多种形式转化利用。但是近20年来,随着农民耕作、生活方式的转变,出现了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秸秆不能直接还田,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土壤结构变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增产潜力降低。同时,焚烧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危害群众健康。今年8月,我国将在北京举办奥运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是举办“绿色奥运”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家要求,山东省被列为北京奥运会期间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从5月起实行全面禁烧。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保护环境、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高度,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下大力气推进玉米秸秆转化利用,努力实现玉米秸秆全面禁烧。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100%,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任务:机械还田8万亩、青贮氨化3万亩、秸秆养藕等转化利用1万亩,新购置70马力以上拖拉机48台、深耕犁4台、大型旋耕机7台、玉米联合收割机50台。
三、主要工作步骤
今年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从现在起到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1日前)
区、镇(街道)、村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技术指导组、宣传组、督查组、包镇工作组、巡查执法队、应急处理突击队等配套工作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及时处理秸秆焚烧突发问题。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禁烧秸秆的一封信》、《致农村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农机手的一封信》;各镇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深入各村及田间地头,通过贴标语、发传单、拉横幅,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方式,配合宣传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行动;区新闻媒体要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宣传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通过宣传发动,核实玉米种植面积,明确禁烧任务,确定转化利用方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协议书。同时,各镇(街道)落实秸秆转化利用所需机械、柴油等物资储备。
(二)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各督查组、包镇工作组、巡查执法队及应急突击队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各技术指导组、包村干部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青贮氨化、秸秆养藕及生物反应堆种菜、工业化利用、区外订单式收购等秸秆转化利用,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100%。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听、查、看、测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镇(街道)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四、加大政策扶持
为鼓励秸秆转化利用,区政府对购置农机具、机械作业、养牛场(户)、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藕等转化利用方式,实行财政补贴。
(一)购置农机具补贴
补贴方式:购置70马力以上拖拉机每台补贴3.2万元;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每台补贴1.4万元;购置深耕犁、大型旋耕机、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0.25万元;购置小麦免耕播种机按购机价格的30%予以补贴。
验收标准:以实际购机型号、数量为验收依据。
(二)机械作业补贴
补贴方式:对玉米秸秆机械还田的,区级以上财政按每亩3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验收标准:
1、秸秆粉碎长度应小于10cm;
2、通过旋耕或深耕方式实现真正机械还田,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3、面积核实:以实际种植面积和机手还田面积确定实际作业面积。
(三)养牛场(户)补贴
补贴方式:养牛场(户)每青贮1亩秸秆或每新建1处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并青贮相应数量的秸秆,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扩建100头以上的养牛场(小区),并青贮相应数量的秸秆,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验收标准:根据备案的奶牛、肉牛存栏量及青贮池容积对养牛场(户)进行现场清点、测量,按验收结果给予补贴。
(四)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藕补贴
补贴方式:对每个蔬菜大棚秸秆生物反应堆(面积1亩以上),每转化利用1亩秸秆、秸秆养藕每转化利用1亩秸秆,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验收标准:采用实地验收,具体查看大棚秸秆反应堆的建设情况,逐一测量每个大棚秸秆反应堆建堆以及藕池使用和贮备的秸秆总量,以实际测量数为依据,兑付补助资金。
(五)积极鼓励其他秸秆利用措施,并适当给予补贴
以上(二)、(三)、(四)、(五)项秸秆综合利用涉及的秸秆区域、地块不能重复补贴。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区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督查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扶持政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1、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2、监察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3、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4、财政部门:将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发生焚烧的镇、街道,通过财政划拨的方式实行罚款。
5、环保部门:做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发布通告,依法对焚烧秸秆者从重从快处罚。
6、农业部门: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同时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作。
7、农机部门:负责秸秆机械还田,制定并落实农机购置计划,协调调度作业机械,制定宣传还田作业标准,培训作业机手,严肃处理违规作业行为。
8、畜牧部门:负责奶牛、肉牛存栏量的统计、核定工作,组织好养殖小区与种植户的对接,扩大过腹还田面积。
9、蔬菜部门:负责做好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藕等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工作。
10、公安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依法传唤、训诫,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
11、交通、交警部门: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保证三秋期间调运秸秆的车辆正常通行。
12、法制部门:负责执法监督。
13、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学生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1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充分利用好政策资金扶持秸秆转化利用项目,推广秸秆转化利用技术等。
15、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法》从重从快处理火灾事故。
(二)组建工作机构
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二队,即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指导组、宣传组、督查组、包镇工作组、巡查执法队、应急处理突击队,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调度汇总。
2、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镇(街道)开展机械还田、青贮氨化、秸秆养藕及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秸秆转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人员培训,落实技术保障措施,保证转化利用质量和效果。
3、宣传组:负责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4、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部门包乡镇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包镇工作组:负责挂包镇(街道)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任务落实。
6、巡查执法队:公安、环保、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执法队,负责做好禁烧农作物秸秆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
7、应急处理突击队:各镇(街道)预备役组成不少于40人的突击队,负责处理秸秆焚烧突发问题,搞好乱堆乱放的秸秆、废品、垃圾、柴草等的突击清运,防止发生焚烧现象。
(三)明确责任分工
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根据分工做好工作。各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及时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做好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要把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区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挂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块、党员包户的“五联包”主体责任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严格奖惩制度
(一)实行奖励制度。对工作积极主动,玉米秸秆转化利用率高,完成秸秆禁烧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实行处罚制度。对工作不力,秸秆转化利用率低,未完成秸秆禁烧任务的镇(街道)给予经济处罚。
1、对未完成秸秆禁烧任务的镇、经济开发区处以5万元罚款,对街道处以2万元罚款,由区财政局划缴。
2、对行政村有3处(户)以上秸秆焚烧的,全部扣减该行政村秸秆禁烧补贴资金。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秸秆焚烧或因秸秆焚烧受到市区通报批评、省市新闻媒体曝光的镇(街道),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
员名单
3、区有关部门挂包镇(街道)责任分工表
4、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5、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6、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宣传组成员名单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昆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常跃之 区委副书记
尹 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爱吉 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
艾书贵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郁引利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鸿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丁 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景丽红 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李执孔 区新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余中兴 区教体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樊传度 区交通局局长
宋明放 区环保分局局长
赵玉刚 区农机局局长
马明峰 区畜牧局局长
张明俊 区蔬菜局局长
于孔水 区林业局局长
孟宪玉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于继营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姚长福 区环卫局局长
胡 泳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蒋明福 周村消防大队教导员
胡崇水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崔亦凤 区新农办副主任、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胡茂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执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李执孔 区新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副主任:赵玉刚 区农机局局长
马明峰 区畜牧局局长
张明俊 区蔬菜局局长
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汪维忠 区监察局副局长
崔亦凤 区新农办副主任、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臧传福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成 员:胡茂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韩金娥 区农机局副局长
张福升 区畜牧局副局长
郭永刚 区蔬菜局副局长
孙建平 区农广校副校长
聂玉东 区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李 敏 区农业局团委书记
附件3:
区有关部门挂包镇(街道)责任分工表
挂包部门 |
挂包工作组组长 |
挂包工作组成员 |
挂包镇(街道) |
区新农办、区农业局 |
李执孔 |
马海军、崔亦红、沈 刚 |
王村镇 |
区蔬菜局 |
张明俊 |
张克文、吕新波 苏乃刚、孙 燕 |
萌水镇 |
区畜牧局 |
马明峰 |
张福升、王 平、龙 静 |
南郊镇 |
区农机局 |
赵玉刚 |
徐圣群、李远强、孙兆承 |
北郊镇 |
区气象局 |
王继波 |
袁聿军、任 家、张 刚 |
大街街道 |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
孟宪玉 |
张 喜、刘恒洲 |
丝绸路街道 |
区水资源办公室 |
孙永增 |
刘永学、高其东、张稚克 |
永安街街道 |
区林业局 |
于孔水 |
王效军、孙承星 |
青年路街道 |
区水务局 |
陈 涛 |
冯喜生、刘 波、辛 凯 |
经济开发区 |
附件4:
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
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执孔 区新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郁引利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景丽红 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汪维忠 区监察局副局长
崔亦凤 区新农办副主任、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成 员: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臧传福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王福本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韩金娥 区农机局副局长
宗 峰 区畜牧局副局长
郭永刚 区蔬菜局副局长
鲍 波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段纯强 区人事局干部科科长
附件5:
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
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茂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吕允平 区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沈新波 区农业局生产科科长
盛建民 区农机局农机推广站副站长
蒋海霞 区畜牧局生产科科长
王 锋 区蔬菜局生产科科长
谭启雷 区环保分局环境监理科副科长
附件6:
周村区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
宣传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崔亦凤 区新农办副主任、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仇 勃 《今日周村》编辑部副总编辑
成 员:曹世江 区广电中心新闻部主任
聂玉东 区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李 敏 区农业局团委书记
张 黎 区农机局办公室副主任
龙 静 区畜牧局办公室科员
徐 蕾 区蔬菜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 忠 区环保分局法规宣教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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