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安街街道办事处2·14”、“3·19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00921410时左右,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淄博前进毛巾厂内一租赁车间工人在对盛装过促进剂、固化剂的塑料空桶进行切割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初步查明,该租赁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事故原因是工人在未查明塑料桶内残余物品介质、未对塑料桶进行清洗置换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切割作业造成的。

20093191337分,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淄博前进毛巾厂内另一租赁方淄博豪艺椰棕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查明,事故是由于车间喂料机电源开关打火产生火星引燃可燃物所致。

一个多月时间在同一厂区内接连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充分暴露出淄博前进毛巾厂安全管理混乱,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现场作业人员严重“三违”等诸多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疏于管理的问题。为此,区政府研究决定:(一)对永安街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二)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调整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职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力量;(三)区监察局对在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公安、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认真查找各自担负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制定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对淄博前进毛巾厂及其法人代表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企业恢复生产的特点,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出现安全检查空白和遗漏。要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彻底规范场地、房屋租赁活动。

(二)要加大打击“三非”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上下联动、分工明晰、协调一致的“打非”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牵头部门,落实“打非”责任,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三)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要求,组织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42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195211,电子邮箱:zcqajj@163.com)。

 

 

 

 

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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