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做好征集进藏兵员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08〕8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11-18
发文日期
2008-11-1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军分区赋予我区进藏兵员征集任务,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进藏新兵征集工作的通知》(淄征传[2008]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及征集时间
今年我区进藏兵员共15名。
征集进藏兵员于11月19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和定兵工作,11月20日前做好输送新兵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有关优惠政策
为充分调动在西藏服现役士兵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为保卫西藏做出积极贡献,进西藏服现役义务兵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在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每人每年发放优待金12000元,各镇、街道按照普通义务兵的优待标准进行优待,增加部分由区财政解决;农业户口的兵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以上荣誉的,退伍时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安置工作,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予以安置;非农业户口的兵员,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以上荣誉的,退伍时在安置计划内优先选择就业单位;在西藏服役满五年的士官,退伍时按服役满十年以上士官安排工作,各单位不得拒收进西藏服役退伍的士兵。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及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进西藏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性。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征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新兵按时起运,圆满完成进西藏兵员的征集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教育广大应征青年牢固树立戍边卫国、以苦为荣的思想,切实端正入伍动机,自觉服从祖国挑选。对拒绝和逃避进藏服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保证新兵质量。各单位要针对西藏地理位置特殊、条件艰苦的特点,严把体检关,严格新兵的政治审查,确保每一个进西藏新兵政治可靠、思想纯洁、身体健壮,为支持西藏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