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4〕4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4-None
成文日期
2014-08-27
发文日期
2014-08-28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
周政发〔201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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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建立责权统一、科学精细、全面覆盖、运行顺畅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城市科学、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管理体制
按照“区级管总、分级实施、监管分离”的思路,调整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城管委,下同):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规范,编制城市管理专业规划,确定年度目标和考核重点,审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组织考评和奖惩。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城管办,下同):负责做好区城管委日常工作;负责按照区城管委部署要求,制定考评细则;具体组织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的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总责,按照区城管委统一部署,抓好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各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具体管理职责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三、重点任务
(一)市容市貌管理。以“治乱”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包括早、夜市)、社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整治城市“六乱”,根除“牛皮癣”等城市顽症。落实城管巡查责任制,夯实城管执法人员包片包段责任,执法人员责任明确到网格、到路、到巷、到点。加强监督检查,保持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搭乱建,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规范户外经营行为。
(二)环境卫生管理。以“治脏”为重点,抓好道路(包括国、省道及两侧加油站)、社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公园绿地、公共场所、公厕、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和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城市环境优美整洁。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覆盖全区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网络;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强化保洁力量,加大保洁频率,城市建成区做到“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加快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升级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密闭运输、处理;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河道管理,建立“河段长制”管理体系,治理河道“六乱”,改善河道水系环境。
(三)交通秩序管理。以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违章运输等突出问题,创造良好出行环境。建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三同时”工作机制;合理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强化动态管理,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加强占道停车管理。
(四)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突出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防控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工作。
(五)农贸市场管理。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着重解决农贸市场秩序乱、卫生差、设施旧等问题,为市民提供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推进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工作,做到环卫设施齐全,供排水设施完善;规范市场秩序,做到卫生保洁责任到人,摊位划行归市,禁止店外经营、摊外经营、乱放物品、乱倒垃圾、乱停车辆。
(六)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园区道路和社区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附属桥梁、排水管网、路灯照明、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推行综合管沟建设,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管理,严禁私自开挖道路,对确需开挖的城市道路,按照政府协调、部门会审、集中开挖、安全施工、恢复原貌的流程,确保规范有序。
(七)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意见》(周政发〔2013〕97号)要求,建设单位未经环卫部门核发建筑渣土处理证明的,规划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放线许可,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建筑垃圾及渣土全部由环卫部门统管统运。
(八)园林绿化管理。以提高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抓好城市道路两侧、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提升城市景观效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逐年进行绿化改造升级,对城区裸露地全部绿化,植物造景,彰显园林特色;落实绿化管护责任制,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实施精细管理。
(九)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全覆盖体系为重点,抓好各类居住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特别是无物管小区以及办公、商业、工业、文体等公共服务场所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组建无物管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小区安保、保洁以及设施管护等。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费由区财政按小区内楼房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0.1元,不足部分由所在街道自筹。
(十)背街小巷保洁及基础设施管理。背街小巷日常保洁由区环卫局统一负责,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保洁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助0.1元;背街小巷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由区市政公司负责,维护费用由区财政列支。
四、考评办法
区城管委统一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区城管办具体负责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内容
1.市容市貌管理。考评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包括早、夜市)、社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等内容。
2.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城市道路、社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背街小巷、园林绿化、公共场所、公厕、加油站、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沿线、国道、省道、河道卫生管理等内容。
3.交通秩序管理。考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非机动车辆秩序管理等内容。
4.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考评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防控、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等内容。
5.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市场“三乱”整治等内容。
6.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考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附属桥梁、排水管网、路灯照明、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升级改造等内容。
7.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考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对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私拉乱倒违规行为查处、施工现场监管(扬尘、车辆冲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年审、准运证检查和运输路线时间审批等内容。
8.园林绿化管理。考评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社区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公路两侧绿化管理、城区外绿化管理等内容。
9.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考评各类居住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以及办公、商业、工业、文体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内容。
(二)考评方法步骤
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办具体组织实施。
1.考评方式方法。(1)明查。区城管办负责组建考核组对照考核细则,每月下旬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分别检查、评分,名次不能出现并列,评分结果和排名形成书面材料,并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音像资料等),于每月25日由区城管办汇总。(2)暗查。区城管办对照考评细则,每月至少对被考核单位城市管理工作暗查一次。(3)社会评价。不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民主评议,同时结合市民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内容,采用倒扣分方式计入当月总分,总分值10分,扣完为止。
2. 权重及计分方式。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的月考评总分=明查得分×70%+暗查得分×30%-社会评价扣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评内容权重分别为:市容市貌25%,环境卫生25%,交通秩序10%,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10%,农贸市场8%,市政基础设施8%,建筑垃圾及渣土6%,园林绿化5%,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3%。
3.加减分因素。由区城管委组织安排,承担市级、区级城市管理活动的,每次分别加1分、0.5分;未按标准和时限完成的,每项扣0.5分;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曝光、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在全市城市管理考评中的扣分,在全区城市管理的考评总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三)考核奖惩
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月考评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向区委、区政府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承担城市管理任务部门考评结果较差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基金,用于城市管理考评奖励,对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根据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周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城管委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组织考评和奖惩。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条促块保、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格局。恢复各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和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授权下,行使区城管执法局管辖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二)明确管理责任。将城市管理各项事务及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单元,做到无缝隙覆盖、全方位监管,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精细化、内容数字化、处置精确化。整合城管执法、环保、环卫、园林、市政等管理职能,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管理责任。以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划分大网格,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彻底解决权责不清、效率不高、体制不顺的问题。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小网格,充分调动基层管理的积极性。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配备网格负责人,统筹做好网格管理各项事务,对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执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大城管格局。
(三)深化社会监督。设立城市管理热线(0533-6402319),在政府网站设立市民建议征集平台,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定期通报,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周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
附件
周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陈思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于 军 区委副书记
副 主 任:曲 明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耿玉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宣传
部部长
王 星 区政府副区长
李寅萍 区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主任:王怀志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丁 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 磊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张国华 区公安分局局长
樊传度 区民政局局长
刘冀中 区财政局局长
张明俊 区住建局局长
吴 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子稳 区水务局局长
牛东升 区卫生局局长
姚长福 区环保分局局长
张国平 区工商局局长
常立照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路国盛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孙兆忠 区林业局局长
尚志胜 区旅游局局长
曲庆霞 区房管局局长
徐兆峰 区园林局局长
高书欣 区环卫局局长
刘德武 区服务业办主任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孙 奇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周献国 周村广电中心主任
魏汝东 周村供电中心主任
张开俊 王村镇镇长
王永庆 南郊镇镇长
卢永财 北郊镇镇长
周 强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瑞刚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鲍 滨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永凯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广东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孔祥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杨卫国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张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祥红、杨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爱卫办、周村交警大队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城管办日常工作,抽调人员组织人事关系不变,工作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周政发〔2014〕44号(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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