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567号)要求,我区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28项,取消区级行政审批事项2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的17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制定具体承接实施方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审批材料,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大力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完善监督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为其他方式管理的事项作为公共服务事项,继续保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有关部门单位的承接落实情况请于20151020日前报区编办(联系电话:6195232

 

附件:1.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取消和调整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5930

 

 

 

 

 

 

 

 

 

 

 

 

 

 

 

附件1

 

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市政府处理决定

承接机关

备注

1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区经信局

 

2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区经信局

 

3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公安主管部门

周村交警大队

 

4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公安主管部门

区公安分局

 

5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核准

市民政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

区民政局

 

6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备企业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

区民政局

 

7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市财政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

 

8

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审批

市财政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

 

9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区人社局

 

10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区交通运输局

 

11

常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市农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区农业局

属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子项。

12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市农业局

下放至县(区) 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区农业局

 

13

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查

市农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区农业局

 

14

河道管理许可

市水利与

渔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15

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许可

市水利与

渔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16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市林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属于占用林地许可的子项。

17

林业植物检疫

市林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原事项植物产地、省内调运检疫证核发并入本事项。

18

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市林业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19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属于文物保护许可的子项。

20

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21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售前审核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 部门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2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市卫生计生委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区卫计局

属于母婴保健许可中的审批内容。

23

全省性以外的宗教团体宗教 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审 批(10-20万元)

市民族宗教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主管部门

区民宗局

 

2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市体育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体育管理 主管部门

区教体局

 

25

食品生产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6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拆除、报废许可

市人防办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区人防办

属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许可的子项。

27

在距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安 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许可

市人防办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区人防办

属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许可的子项。

28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市房管局

下放至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区房管局

 

附件2

 

取消和调整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区人社局

取消

 

2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 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周村地税分局

取消

 

3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行政确认

4

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内资)

区经信局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5

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区人社局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6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7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8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

区住建局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9

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周村地税分局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0

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1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2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3

营业税税收优惠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4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5

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6

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7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8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19

契税困难减免审批

转为其他方式管理

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周政字〔2015〕25号(关于承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doc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