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相关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5〕4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5-None
成文日期
2015-11-11
发文日期
2015-11-12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相关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部分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相关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的规范化。
1.新建东路。该路原东起昼翔路,西至丝绸路,现东延至周村张店界。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干道,东起周村张店界,西至丝绸路,全长8公里,宽38米。
2.正阳路。该路原南起庆淄路,北至周村邹平界,现南延至桃花山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桃花山路,北至周村邹平界,全长16.3公里,宽4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
周政字〔2015〕42号(关于对相关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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