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周政发〔2017〕18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健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周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对接市工业骨干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双50强”工程和区“双20强”,选择一批骨干企业,加快培育成为创新龙头企业。实施骨干企业“六个一”活动,即联系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组建一个技术研发团队,建立一个科技创新平台,引进转化一项高新技术项目成果,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形成一批专利技术和产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区财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进一步加大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

(二)引进大院大所大校大企。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引进大院大所大校大企聚力建设国内一流专业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以华安公司与中国兵器第四研究院合作为示范,进一步加强与国内一流大学、知名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运用多种合作模式,借助多方智力资源,集中引进大院大所大校。大力推进校城融合发展,依托山东理工大学和驻周高校,鼓励引导广大企业,促进校城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技术转移平台、技术服务人才和技术转移机构等要素支撑,推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

(三)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实行独立法人化运行,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平台。加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推动软硬件配套衔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补助。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区、集聚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扶持。

(四)培养引进创新人才。全面落实《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发〔2015〕2号)和《中共周村区委关于开展人才建设“双百”工程的实施意见》(周发〔2016〕13号)等人才扶持政策,集中吸引一批在行业内有影响力、技术研发水平领先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顶尖人才,入选省“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高端人才,入选“淄博英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在我区创(领)办新企业进行创业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增强高端人才吸引聚集能力。

(五)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在争取上级科技资金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区级财政配套支持力度,凡是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区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提交区政府研究。

(六)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支持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群),落实省市财政补助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区专利发展资金,加大专利发展资助奖励力度,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元,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2500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专利创造、运用和知识产权管理优秀企业,给于适当资助奖励。

(七)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0万元,获得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和市专利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2万元,其中50%奖励成果研发团队带头人,20%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分别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5万元、1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起领导和组织科技创新发展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有效发挥科技管理部门在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方面的作用。区里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和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区政府设立300万元的科技创新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扶持力度,发挥好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作用。

(三)鼓励大胆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积极营造崇尚科学、无私奉献的社会氛围,弘扬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科技法规,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围绕全区“十个新突破”和“三个新提升”,将研发投入、高新占比、高企申报、人才平台、发明专利等重点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意见自2017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