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国发〔2017〕7号和鲁政字〔2016〕297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周政字〔2017〕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省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297号)要求,我区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62项,其中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权力事项2项;整合减少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监督1项;更名行政审批事项1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力清单。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或者“不到位”等问题。

有关部门单位的承接落实情况请于3月25日前报区编办。

行政审批事项:(联系人:赵明、张红,联系电话:6195232,邮箱:zc6195232@163.com)。

行政权力事项:(联系人:张曙光,联系电话:6195230,邮箱:6195230@163.com)。

 

附件:1.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取消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整合减少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4.更名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9日

 

附件1

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其中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市政府处理决定

承接机关

类别

备注

1

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行政权力

 

2

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3

违反水文监测设施管理保护规定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4

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干扰水文监测工作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5

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6

实施危害供水设施和量水计量设施安全行为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7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8

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从事工程建设及其他开发活动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9

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0

违反建设项目中水设施和节水设施建设管理使用规定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1

不采取节水措施并不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2

单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包费制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3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4

擅自变更渣场地点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5

妨碍行洪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6

违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7

侵占、破坏抗旱水源设施和影响抗旱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8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19

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20

强制拆除擅自设立的水文站或纠正危害水文监测的行为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21

对违法排污口恢复原状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属于“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恢复原状”的子项

22

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属于“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恢复原状”的子项

23

对耗水量高或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24

强制履行治理水土流失义务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25

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取补救措施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26

强制清除阻洪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或工程设施

省水利厅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

 

27

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28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或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29

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审查手续,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0

未取得经营资格批准文件或者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从事邮政专营业务、快件寄递业务和集邮票品经营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1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2

非法制糖企业和个人收购糖料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3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4

未经过资格认定而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没有通过相应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5

棉花加工企业以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资格证书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使用无效失效的资格证书伪造变造冒用资格证书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6

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7

违规销售盐制品和不合格食用盐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8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39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许可生产机动车型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0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情节严重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1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2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3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4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5

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6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7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8

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及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49

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0

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1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2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3

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条件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4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5

损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费者权益其他情形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6

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7

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8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59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60

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61

合伙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62

擅自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业务,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省工商局

下放至市、县级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附件2

取消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1

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审批

 

交通运输

行政许可

取消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审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

取消

 

5

水利管理许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取消

 

6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取消

 

(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7

水利管理许可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取消

鲁审改发

〔2016〕2号

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取消

鲁审改发

〔2016〕2号

9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行政许可

取消

 

10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

 

区农业局

行政许可

取消

 

11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区农业局

行政确认

取消

 

12

对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

 

区统计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3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4

对粮食违法行为的处罚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5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6

未经许可或者未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后续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7

对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8

对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印刷业经营者被吊销许可证且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19

被吊销出版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0

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1

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2

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3

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4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5

对出租车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6

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7

对销售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8

对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含量值超过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29

对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处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

取消

 

30

对经纪人市场的监督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监督

取消

 

31

对广告的监督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监督

取消

 

32

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权力

取消

 

33

行政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他权力

取消

 

 

附件3

整合减少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监督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1

水利管理许可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整合为“取水许可”

 

2

取水许可

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

 

3

常规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常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区农业局

行政许可

整合为“常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4

常规农作物章子经营许可

区农业局

行政许可

 

5

食品监督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监督

整合为“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                      查”

 

6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监督

 

 

附件4

更名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1

广告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许可

更名为“广告发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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