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人选和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6〕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5029047
成文日期
2016-02-03
发文日期
2016-02-0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人选和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周政字〔2016〕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精心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全面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发〔2015〕2号),经研究,决定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吕剑、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段琦和“周村区环保制冷剂创新创业团队”等10个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表彰奖励,现予以公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团队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单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才意识,大力宣传高层次人才先进事迹和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优秀成果,聚焦产业升级,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引导人才向企业聚集、成果在企业转化,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人选
2.周村区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名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附件1
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人选
一、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专家吕剑
1.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省财政给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资助经费500万元。
2.根据《淄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财政给予吕剑配套支持50万元,奖励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5万元。
3.根据《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区财政配套支持吕剑科研经费100万元,管理期(2015-2018年)内每年给予吕剑人才津贴10万元。
二、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段琦
1.根据《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管理期(2015-2018年)内市财政给予段琦每月800元津贴。
2.根据《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区财政配套支持段琦科研经费10万元。
附件2
周村区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名单
一、第一层次(2个)
1.团队名称:周村区环保制冷剂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团队名称:周村区玻璃机械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三金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二、第二层次(3个)
3.团队名称:周村区分子筛催化材料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
4.团队名称:周村区钢铁工业用耐火材料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5.团队名称:周村区调味品发酵工程技术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玉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三、第三层次(5个)
6.团队名称:周村区纤维素醚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7.团队名称:周村区氧化锆新材料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磊宝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团队名称:周村区特种油脂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北方淄特特种油股份有限公司
9.团队名称:周村区功能刚玉晶体材料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山东萨菲尔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10.团队名称:周村区钨钼材料技术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单位: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管理期(2015-2017年)内,区财政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层次每个团队资金扶持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分年度按4:3:3比例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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