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周政发〔2016〕1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陈思林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人社、审计工作,负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分管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编办。

联系区国税局、周村地税分局。

孙长顺同志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协助陈思林同志负责监察、人社、审计、编制工作;负责区政府调查研究、法制、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质监、检验检测、政务服务管理、供电、邮政、通信、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园区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协助陈思林同志分管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编办。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周村经济开发区。

联系区总工会,周村供电中心、周村邮政公司、周村联通公司、周村移动公司、周村电信公司。

苏振华同志(挂职)负责服务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粮食、供销、商业、物资、烟草、盐务、服务业经济园区、旱码头物流产业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工商局、区物价局、区服务业办、区粮食局、区供销联社、旱码头物流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各民主党派,区烟草专卖局、区盐务局。

王怀志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房管、市容环卫、园林、国土资源、规划、公路、公用事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石油、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铁路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

联系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公路分局、周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石油公司及驻周成品油销售企业。

王星同志负责公安、民政、司法、交警、消防、兵役、信访、残联、国家安全、商务、招商、外事、侨务、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残联、区信访局、区招商局、区金融办。

联系区工商联,周村交警大队、周村消防大队,驻周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李寅萍同志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史志、档案、妇儿工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区教体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红十字会、区档案局(馆)、区史志办。

联系区妇联,周村广电中心、周村广电网络公司。

刘冀中同志协助陈思林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工作,负责旅游、古商城保护开发、农业、水务、林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蔬菜、农业综合开发、水资源管理、扶贫、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协助陈思林同志分管区财政局。

分管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周村古商城管委会、区农业开发办、区林业局、区农机局、区蔬菜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水资办、古商城保护开发指挥部、区扶贫办。

联系区国税局、周村地税分局、区气象局。

辛平同志(挂职)负责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台湾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王怀志同志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工作;协助李寅萍同志分管文化新闻出版工作。

分管区人防办、区民宗局、区台办。

张海昊同志(挂职)协助孙长顺同志分管工业、工业经济园区工作。

周正同志(挂职)协助分管人社、科技工作。联系团区委、区科协工作。

齐勇同志协助分管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作。

丁文同志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关梅同志(挂职)协助分管国土资源、园区发展工作;协助分管政府法制工作。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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