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政字〔2016〕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9日

 

周村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为规范我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改善公路交通通行条件,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以改善美化公路通行环境、保障通行安全为目标,统筹考虑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现状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规划控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合理布局、安全美观、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适用范围。周村区境内的G205山深路、G309荣兰路、S325胶王路、S246庆淄路、S326泉王路、S102济青路等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广告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二)规划控制。合理编制全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区域空间布局和用地实际,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结合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景观环境、公共安全等要求,设定广告设施的具体位置、规格、数量、类型、形态、间距等技术指标,实现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科学。对新建公路,周村公路分局负责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编制沿线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

(三)经费保障。广告设施设置权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广告设施规划编制、管理和公路应急处置事项的预算经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5日-4月8日)。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编制规划阶段(2016年4月9日-8月31日)。周村公路分局负责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周村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

(三)规划运行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0日)。《规划方案》的实施运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周村公路分局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后将信息抄送相关单位。监督广告产权单位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周村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规划方案,做好设立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保持广告设施整洁、美观、安全。周村规划分局负责配合做好广告设施规划编制指导相关工作。区工商局负责广告设施内容登记管理工作,与周村公路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所审批管理的广告设施以及发布广告的信息。周村交警大队负责广告运输、安装、拆除等过程中的交通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资金保障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理广告设施管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治安问题。区旅游局负责规划范围内旅游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巡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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