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古商城景区开放街区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6〕1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None
成文日期
2016-04-23
发文日期
2016-04-2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村古商城景区开放街区的通知
周村古商城保护开发指挥部、区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升古商城景区吸纳游客能力和对外影响力,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周村古商城门票价格的批复》(淄价字〔2014〕24号),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周村古商城景区全面开放街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村古商城街区向公众全面开放,自由出入,不影响街区商户正常经营、生活。只在景区内各个景点售卖门票,不强迫、不引导游客在进入街区时购买通票。
二、按照市物价局批复,景区内景点售卖门票范围为:千佛寺、瑞蚨祥丝绸展览馆、民俗展览馆、英美烟草公司展馆、状元府、票号展览馆、杨家大院、大染坊、魁星阁、艺术博物馆等10个景点。
三、在古商城街区出入口设立标示牌,向游客告知古商城街区开放范围、通票价格、收费景点门票价格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并标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强迫、引导游客购买通票”。
四、做好游客疏导工作,维护好街区秩序,保证游客安全。古商城景区安保人员负责做好安全保卫,不阻拦游客正常进出街区,营业时间禁止各类车辆进出街区。
五、实行免票或优惠票价的情况,严格按照淄价字〔2014〕24号规定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3日
周政字〔2016〕11号(关于周村古商城景区开放街区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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