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周村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彻底整治的通知

周政字〔2016〕40号

 

王村镇政府、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淄环发〔2016〕117号)要求,现就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底前拆除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取缔畜禽养殖。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村庄、居民住宅等生活设施,2017年6月底前制定搬迁计划,2020年底前搬迁完毕。

二、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农田、农业种植和经济林,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2017年6月底前制定退出方案,2020年底前逐步退出。

三、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抓好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周村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项目清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周村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项目清单

 

水源地

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压线范围

责任单位

杨古

水源地

山东耐材集团有限公司王铝分公司

向南、向东厂区在保护区内,向西压线187.42米

王村镇

政府

淄博炬轮耐材厂

向东压线81米

杨古粘土矿西厂区

全部在保护区内

宝山

水源地

周村淑英耐火材料厂

全部在保护区内

南闫

水源地

7户住宅

1号井向东压线54.09米

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淄博泽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号井西压线13.48米

淄博昊诚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1号井向北压边界21米

养殖小区

4号井向西压线44.8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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