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周政字〔2016〕4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和市政府法制办通知要求,对我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确认下列单位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一、行政机关(60个)

山东省周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市周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博市周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淄博市周村区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大街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丝绸路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青年路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永安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城北路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王村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南郊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北郊派出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学苑派出所

淄博市周村区民政局

淄博市周村区司法局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局

淄博市周村区水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淄博市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淄博市周村区审计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纺织大世界管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东城工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西城工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王村工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南营工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发城市场管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发材料市场管理所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租车市场管理所

淄博市周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淄博市周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淄博市周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物价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王村税务分局

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闫税务分局

淄博市周村区国家税务局南郊税务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稽查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大街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青年路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经济开发区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南郊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王村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

淄博市森林公安局周村区分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0个)

淄博市周村区残疾人联合会

淄博市周村区档案局

淄博市周村区粮食局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畜牧兽医局

淄博市周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淄博市周村区林业局

淄博市周村区旅游局

淄博市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园林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市容环卫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周村区气象局

淄博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周村区大队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周村区烟草专卖局

淄博市周村区盐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知识产权局

淄博市周村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淄博市周村区医疗保险管理处

淄博市周村区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淄博市周村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淄博市周村交通运输管理所

淄博市周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周村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处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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