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6〕4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None
成文日期
2016-12-07
发文日期
2016-12-0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周村区道路小区命名导则
地名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地名命名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历史沿革和约定俗成的习惯,同时还要跟得上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要求,为使我区道路命名更加规范,今后我区的道路命名遵循以下导则:
一、城区南北走向道路,原则上以“‘某’阳路”命名为主,取“明德正和”、“崇义诚信”或“崇义鲁商”加“阳”组成道路名称,例如“正阳路”。“明德”取自《大学》,《大学》是关于道德修养教育的文章,“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德”其含义是光明之德和美德,是弘扬光明正大的美德,让群众仁爱敦睦、明理向善,与现在提倡的以德治国不谋而合;“正和”历来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思想范畴,取“正和”是为了和“明德”相连,是正气和睦以及亲民至善思想;“崇义兴商”或“崇义兴鲁”是为了结合周村独有的鲁商文化紧密相连,并同时与“明德正和”相连,含义取自周村鲁商文化“德为本、义为先、义致利”,“厚道、诚信、开放、包容”,周村重德重义,由德和义而致利。排列顺序自东向西对未命名道路进行命名,使今后南北走向道路以正阳路为中心,逐步形成周村独特的地名文化。
二、城区东西走向道路,原则上以我区历史、文化、名人、风景以及各地秀美山川组成路名。对所使用的名字必须要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的知名度;必须要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做到每一个名字里面都有历史故事或有文化渊源。
三、对城区老地名,原则是保持现有名称不变。我区现在已经命名的道路、街巷原则上不作改动,并继续挖掘历史老地名,搜集街坊俗称,采用当地居民的习惯称谓,丰富街巷的街坊文化,进一步保护好我区的历史遗留,比如老龙窝、蹦星地、鹌子窝等。
四、周村古商城和周边地区道路,原则上使用老名称,凸显周村的历史和文化。
五、新建的居民小区,由专名加通名组成,专名原则上恢复使用老地名,彰显周村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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