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 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6〕44号

  •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None

  • 成文日期

    2016-12-08

  • 发文日期

    2016-12-08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命名导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规范化。

1原东过境路段,命名为明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机场路东段,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2.5千米,路宽30米。

2原广电路,命名为德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太和路,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3.8千米,路宽30米。

3原航东中心路,命名为和阳街。该路段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太和路,北至机场路,全长约1.3千米,路宽11米。

4原西过境路,命名为信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309国道,北至恒星路,全长约4.7千米,路宽22米。

5原西北路,命名为赫达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恒星路,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1.5千米,路宽29.5米。

6新开通电厂路西段,命名为电厂西路。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干道,东起电厂路,西至信阳路,全长约1.6千米,路宽30米。

7新开通电厂路东段:命名为电厂东路。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干道,东起德阳路,西至正阳路,全长约1.0千米,路宽3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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