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16〕4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None
成文日期
2016-12-08
发文日期
2016-12-0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命名导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规范化。
1.原东过境路段,命名为“明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机场路东段,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2.5千米,路宽30米。
2.原广电路,命名为“德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太和路,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3.8千米,路宽30米。
3.原航东中心路,命名为“和阳街”。该路段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太和路,北至机场路,全长约1.3千米,路宽11米。
4.原西过境路,命名为“信阳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干道,南起309国道,北至恒星路,全长约4.7千米,路宽22米。
5.原西北路,命名为“赫达路”。该路段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起恒星路,北至新华大道,全长约1.5千米,路宽29.5米。
6.新开通电厂路西段,命名为“电厂西路”。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干道,东起电厂路,西至信阳路,全长约1.6千米,路宽30米。
7.新开通电厂路东段:命名为“电厂东路”。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干道,东起德阳路,西至正阳路,全长约1.0千米,路宽3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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