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周政发〔201334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态宜居休闲城市建设,提高全区水生态文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保障,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于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周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着力构建人水和谐、生态良好的水生态保障体系,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更好地推动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推行现代治水理念,统筹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生态协调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周村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遵循生态平衡为根本原则和要求,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为依托,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主要目标,着力打造人水和谐、人水相亲的宜居城市,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与核心,在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洪、供水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让城乡居民能够近水、亲水,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幸福感和满意度。

2.生态优先原则。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在工程建设和维护中贯穿生态文明理念,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在生产生活中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3.协调发展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现代水网构建为依托,结合河道治理、水利风景区建设、生态水系建设等水利项目,统筹协调城市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保障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协调统一发展。

4.项目带动原则。抓好省级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在城市建设、水系生态建设、污染整治、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等方面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观念、技术和模式创新发展。

三、创建标准和工作重点

(一)创建标准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应符合《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确定的下列基本条件,即: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应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达到50年一遇;全面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地下水采补平衡;供水保证率≥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质量要求,建成区河道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1%;建成区内至少有1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近三年建成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洪涝灾害、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相关水法律法规的案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或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6平方米。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水资源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和配置方案、年度取水计划、水资源统一调配方案,在保证宝山水源、杨古水源、南闫水源、引黄水源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维修城区工业供水厂,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其供水量达到城市总供水量的20%以上。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清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加快生态文明企业建设,促进企业节约用水,生产废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二级管网建设,配套建设全区排污管网,增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杜绝污水直排。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低于16立方米/万元,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12%

2.加快水生态体系建设。结合城区三河整治,加快实施城区引蓄水工程建设,对爱国塘坝、王家庄水库等水利工程实施维修,重建涿河橡胶坝,维修淦河拦河坝,新建米沟河拦蓄设施,增大城区水域面积。对各城区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保证全年均有生态水量,水域80%以上水体清澈。在河道两岸合理配置绿化植物,加大生物物种保护力度,确保绿化长度占岸线长度比率不低于8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确保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和水土流失治理率均达到95%以上。

3.加大水景观体系建设力度。实施范阳河干流周村段综合治理,提高河道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确保亲水设施种类达到3种以上,水系治理长度、面积均不低于80%。积极推进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及氧化塘建设,优先在周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岳河与孝妇河交汇处等建设人工湿地,实现生态功能与景观功能相统一。加快孝妇河滨河公园水利风景区申请与建设,营造优美的水域及周边自然环境。

4.保证水工程体系正常运转。确保水工程100%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设备完好率达到85%以上,水利工程与周边自然环境和谐融洽。

5.强化水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现代水网建设,制定完善的防洪、供水、水污染防治及水事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水管理机构,成立水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完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经费。强化水利公益服务职能,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规范水执法体系运行。加大对河道保护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区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环保、园林、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制定落实规划。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依据《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和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规划。要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构建现代水网为依托,结合河道防洪治理、水利风景区建设、生态水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统筹各项涉水事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

(三)着力营造氛围。要加大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文明意识。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周村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3420

 

 

附件

 

周村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区水务局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员:王    区编办副主任

杨金荣  区发改局副局长

贺迎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光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

              霍暇方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政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冯喜生  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有才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崔世杰  区园林局副局长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农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区水资办副主任

李建华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周村质监分局副局长

                  王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南郊镇副镇长

      郑文亮  北郊镇副镇长

潘国兴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河泉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荣辉  永安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青年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吕连军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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