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发〔2013〕3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3-None
成文日期
2013-04-20
发文日期
2013-04-22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周政发〔2013〕3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态宜居休闲城市建设,提高全区水生态文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保障,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于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周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着力构建人水和谐、生态良好的水生态保障体系,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更好地推动“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推行现代治水理念,统筹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生态协调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周村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遵循生态平衡为根本原则和要求,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为依托,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主要目标,着力打造人水和谐、人水相亲的宜居城市,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与核心,在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洪、供水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让城乡居民能够近水、亲水,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幸福感和满意度。
2.生态优先原则。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在工程建设和维护中贯穿生态文明理念,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在生产生活中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3.协调发展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现代水网构建为依托,结合河道治理、水利风景区建设、生态水系建设等水利项目,统筹协调城市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保障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协调统一发展。
4.项目带动原则。抓好省级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在城市建设、水系生态建设、污染整治、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等方面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观念、技术和模式创新发展。
三、创建标准和工作重点
(一)创建标准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应符合《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确定的下列基本条件,即: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应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要求,达到50年一遇;全面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地下水采补平衡;供水保证率≥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质量要求,建成区河道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1%;建成区内至少有1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近三年建成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洪涝灾害、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相关水法律法规的案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或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6平方米。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水资源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和配置方案、年度取水计划、水资源统一调配方案,在保证宝山水源、杨古水源、南闫水源、引黄水源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维修城区工业供水厂,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其供水量达到城市总供水量的20%以上。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清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加快生态文明企业建设,促进企业节约用水,生产废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二级管网建设,配套建设全区排污管网,增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杜绝污水直排。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低于16立方米/万元,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12%。
2.加快水生态体系建设。结合城区三河整治,加快实施城区引蓄水工程建设,对爱国塘坝、王家庄水库等水利工程实施维修,重建涿河橡胶坝,维修淦河拦河坝,新建米沟河拦蓄设施,增大城区水域面积。对各城区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保证全年均有生态水量,水域80%以上水体清澈。在河道两岸合理配置绿化植物,加大生物物种保护力度,确保绿化长度占岸线长度比率不低于8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确保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和水土流失治理率均达到95%以上。
3.加大水景观体系建设力度。实施范阳河干流周村段综合治理,提高河道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确保亲水设施种类达到3种以上,水系治理长度、面积均不低于80%。积极推进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及氧化塘建设,优先在周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岳河与孝妇河交汇处等建设人工湿地,实现生态功能与景观功能相统一。加快孝妇河滨河公园水利风景区申请与建设,营造优美的水域及周边自然环境。
4.保证水工程体系正常运转。确保水工程100%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设备完好率达到85%以上,水利工程与周边自然环境和谐融洽。
5.强化水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现代水网建设,制定完善的防洪、供水、水污染防治及水事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水管理机构,成立水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完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经费。强化水利公益服务职能,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规范水执法体系运行。加大对河道保护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区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环保、园林、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制定落实规划。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依据《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和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规划。要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构建现代水网为依托,结合河道防洪治理、水利风景区建设、生态水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统筹各项涉水事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
(三)着力营造氛围。要加大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文明意识。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周村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0日
附件
周村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涛 区水务局局长
齐 欣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成 员:王 新 区编办副主任
杨金荣 区发改局副局长
贺迎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光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
霍暇方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政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冯喜生 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有才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崔世杰 区园林局副局长
张 军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农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 红 区水资办副主任
李建华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王 伟 周村质监分局副局长
李 民 王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健 南郊镇副镇长
郑文亮 北郊镇副镇长
潘国兴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河泉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荣辉 永安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 扬 青年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吕连军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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