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3〕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3-5363761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文日期
2023-07-0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居民生活区进行更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文萃苑更名为翡丽澜庭。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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