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住宅区进行命名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5〕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5-5507645
成文日期
2025-03-05
发文日期
2025-03-06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住宅区进行命名的通知
周政字〔202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尊重历史、符合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命名原则,对住宅区进行命名。现将其名称、范围、建设内容等通知如下:
之园。该项目位于周村区北郊镇。由新东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淄博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四至为:东至学院东路,南至规划次干路,西至职业学院,北至距联通路约600米。该项目共建设住宅楼50栋,总计960户。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交付使用。“之园”,“之”字取孝妇河流经此地,自然形成“之”字形地理特征,意在反映该区域独特的自然风貌;“之”字本义为“到…去”,为抵达、向往之意,体现了该区域的自然、人文特色,故名。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