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住宅区进行命名的通知

周政字〔202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尊重历史、符合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命名原则,对住宅区进行命名。现将其名称、范围、建设内容等通知如下:

之园该项目位于周村区北郊镇。由新东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淄博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四至为:东至学院东路,南至规划次干路,西至职业学院,北至距联通路约600米。该项目共建设住宅楼50栋,总计960户。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交付使用。“之园”,“之”字取孝妇河流经此地,自然形成“之”字形地理特征,意在反映该区域独特的自然风貌;“之”字本义为“到…去”,为抵达、向往之意,体现了该区域的自然、人文特色,故名。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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