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学苑社区等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碧桂园社区规模的批复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5〕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5-5527467
成文日期
2025-05-19
发文日期
2025-05-20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学苑社区等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碧桂园社区规模的批复
周政字〔2025〕9号
北郊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设立学苑社区等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碧桂园社区规模的请示》(北政发〔2024〕44号)收悉,经区政府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学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西十五路,西至姜萌路,北至鲁泰大道,南至联通路(东段)和孝妇河(西段)。
二、同意设立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滨莱高速,西至深圳路,北至联通路,南至滨河东路。
三、同意设立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柳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柳园东二巷,西至姜萌路,北至孝妇河,南至张周路。
四、同意调整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碧桂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后的社区四至范围: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柳园东二巷,北至滨河西路,南至和平路(西段)。
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居委会成立等各项事宜。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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