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

周政字〔2024〕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53号)、《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命名导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规范化。

1.西涯中心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南北方向,北起和平路(西段),南至金溪苑住宅区,长约400米,宽5米。

2.杏园北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东西方向,东起周村区界,西至学院东路,长约530米,宽16米。

3.西坞北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东西方向,东起滨河西路,西至深圳路,长约610米,宽16米。

4.育贤路:该道路位于城北路街道,石庙社区以南,东门路小学以北,东西方向,东起东门路,西至周长路,道路长约400米,宽1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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