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字〔2024〕4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4-5575782
成文日期
2024-12-29
发文日期
2024-12-30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通知
周政字〔2024〕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区道路不断延伸,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53号)、《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命名导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实现道路名称规范化。
1.西涯中心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南北方向,北起和平路(西段),南至金溪苑住宅区,长约400米,宽5米。
2.杏园北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东西方向,东起周村区界,西至学院东路,长约530米,宽16米。
3.西坞北街:该道路位于北郊镇,东西方向,东起滨河西路,西至深圳路,长约610米,宽16米。
4.育贤路:该道路位于城北路街道,石庙社区以南,东门路小学以北,东西方向,东起东门路,西至周长路,道路长约400米,宽10米。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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