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2〕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3-02
发文日期
2012-03-03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制订出台《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我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进一步改善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建设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决定在前期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工作计划和措施,促进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各级《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012年底全区普通中小学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师资结构更加优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全面提高。严格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确保其在办学条件主要项目的种类、数量、质量上达到标准。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依据中小学校建设现状和我区教育发展情况,合理推进全区中小学校布局。严格按照我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步实施,确保此项工程按计划、分步骤顺利完成。
(三)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区政府统一组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教体、财政、人社、住建、审计、安监、地税、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加强调度,确保此项工程顺利实施。
四、实施内容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实施细则》,将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分为八项工程和一项工作(即布局优化工程、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器材配备工程、师资配备工程及公用经费拨付工作)。
(一)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工程。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是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人口出生及流动规律,结合我区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以及满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二)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工程。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和科技活动用地等组成,用地规模按《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05〕27号)执行。学校的建设用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
要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排球及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按照《办学条件标准》的规定,建设面积达标、数量足够、符合标准的各类体育运动场地。布局调整中学校的确定,以及新建学校校址的选定,要充分考虑学校占地面积和运动场地建设需要。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因客观原因限制,体育运动场地无法达标的学校,要因校制宜,充分挖潜,尽可能增设体育活动场地,基本满足学生体育活动场地要求。
(三)中小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在保证校舍安全的前提下,以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建设为重点,与校舍安全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相结合。
教学用房标准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大班额及功能教室严重不足的问题。普通教室数量应按照学校规模和标准班额确定,功能教室数量、种类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进行设置。
学生生活用房标准化建设要满足寄宿生住宿和就餐的基本需求,解决宿舍拥挤、条件简陋、无餐厅等问题。应依据学校寄宿生数量,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人均面积定额,合理确定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的面积。
农村中小学需要建设教师周转用房的,一并纳入学校校舍建设规划。
(四)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开展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创建工作,要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等建设为重点,与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同步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同时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教师培训,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仪器上架管理,开展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和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等工作,促进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的同时,按照《办学条件标准》和教育部新颁布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406-2010)规定,配备高中教学仪器,完善城镇初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对保留的农村教学点可依据满足所设年级教学需要,配备必需的教学仪器。
图书资料配备。要加强中小学图书室管理,按照规定对现有图书进行全面清理,剔除可读性差及应报废的图书,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要求配齐图书资料。同时,全面推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图书管理和阅览的电子化。
教育信息化建设。为加快全区教育现代化进程,提升全区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自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数字周村”建设工程,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环境体系建设,建立周村区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实现周村教育的数字化。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应与“数字周村”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在实施“数字周村”建设工程的同时,加快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化设施的配备,进一步改善全区中小学的现代化办学条件。
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和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探究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是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新增的教学设施,应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校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要求配备。省级规范化初中要参照省初中探究实验室示范工程标准配备探究实验室。初中、小学的综合实践活动室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要求配备。
体育卫生艺术设施设备等建设。配置体育、艺术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具体配置要求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进行配备。
其他办公及生活设备的配置,也按照《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及时配备与更新。
(五)师资配备与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及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为学校配备合格的专任教师、实验人员、管理及工勤人员,配备的教职工要结构合理,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
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编制、人员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学校实行倾斜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一分配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调配教师资源,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力量配备。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生源变化大的学校编制。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切实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六)公用经费标准的拨付工作。公用经费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使其按时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标准。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区政府统一组织,统一调度,各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一)成立周村区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的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将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
区教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加强组织协调,负责工程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公共财政职能,积极筹措学校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按实施规划及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
区人社局负责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及时调整学校岗位设置,解决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经费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区安监局负责对相关标准化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周村地税分局负责加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用地指标安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政府安排,予以优先考虑;
周村规划分局负责在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的前提下,及时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学校选址等规划。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把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安排计划时予以优先考虑,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及政策扶持,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其具体职能是:
1、根据省、市、区关于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要求,统筹组织实施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负责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的实施,并进行统一组织和协调;
2、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评估标准及配套政策等;
3、统筹提出省、市奖补资金安排方案,落实对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收费有关优惠政策;
4、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解决办法或政策,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5、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对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6、其他与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有关的事项。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放心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教育发展对其他事业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把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二)筹措资金,按时完成。区财政安排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大力提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学校标准化建设。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职责,承担相应的办学责任。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标准化建设资金,由投资方或主办单位负责,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和实施监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实行“阳光采购”和资金分账核算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资金现象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省、市标准化建设实施规划要求完成达标任务。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教育督导检查内容,定期组织调度、评估和督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和评估验收制度,推动全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监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所有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实施质量。
附件: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
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组 长:王 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刁保良 区教体局局长
成 员:杨金荣 区发改局副局长
贾万贞 区教体局副局长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光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
郭友东 区住建局副局长
臧雪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 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徐茂荣 周村地税分局副局长
李建华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纪检组长
吕建民 周村规划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贾万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体局计财审计科、区发改局综合科、区财政局行财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促进科、区住建局质监站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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