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淄博市周村部分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2〕1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4-09
发文日期
2012-04-10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淄博市周村部分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淄博市周村部分编纂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淄博市周村部分编纂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王 星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樊传度 区民政局局长
赵 彬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振刚 淄博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
成 员:张新业 区发改局副局长
薛 峰 区经信局副局长
韩 波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于惠纲 区科技局副局长
邱永才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 群 区水务局副局长
罗 红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姜 波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赵 杰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胡生基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刘 鹏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霍暇方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政公司经理
高洪亮 区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沈新波 区农业局工会主任
张玉成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招商局副局长
吕 明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沈 燕 区旅游局副局长
孟 军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 勇 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吴振峰 区金融办副主任
柳桂云 区史志办副主任科员
孙 杰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赵仕和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工会主席
王 伟 周村质监分局副局长
杨 涛 区气象局副局长
林 强 周村广电中心副主任
韩 喆 区邮政局局长助理
韩永生 淄博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综合科科长、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贾 昊 王村镇副镇长
张清明 南郊镇人大副主席(正局级)
荆玉波 北郊镇党委委员
潘兴国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牛 涛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奇 永安街街道政协工委副主任
周兆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连军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樊传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振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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