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2〕1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4-12
发文日期
2012-04-13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周村区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周村区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主线,以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着力点,以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贯彻落实《周村区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依照《淄博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3、深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按照省、市部署,认真做好“行政程序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完善我区行政程序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
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涉法事务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5、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我区2012年度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要求,年内举办法制讲座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法制保障
6、科学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件成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制度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健康、稳定发展。
7、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单位的指导和督促,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统筹协调力度,严把审查关,积极解决制定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
8、认真实施《周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以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为重点,对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审查把关,坚决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的发生。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施行日期制度,解决规范性文件“有始无终,只公布不废除”的问题。
9、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出具备案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同时,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新局面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1、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裁量权严格依法规范行使。
12、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规定,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行政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对行政执法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抽查或暗访,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随机考核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对各部门、单位规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高。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4、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管理。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加大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全区行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15、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一步做好对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审核对接工作。督促各部门根据区编办审定批复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做好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督促各部门行政许可科逐步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确保完成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任务。
16、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根据《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制定联合审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示。组织协调财政、物价部门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环节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制定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17、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工作,并将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对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验收,促进基层行政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8、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复议机构规范化、人员队伍规范化、硬件装备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和监督检查规范化。
19、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探索方便当事人的复议申请程序,简化复议申请手续。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下移,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中心村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20、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坚持立审分离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灵活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行行政复议“一票否决”制,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取消当年依法行政考核评优资格;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当年依法行政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2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组织形式,逐步在我区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工作,确定相对集中复议权的范围,研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效能。
22、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行政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专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大力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相衔接的调解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信访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针对性。
六、加强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23、严格执行法制信息报送定期通报、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各部门、单位法制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激励和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24、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有效宣传政府法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
25、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出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和谐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6、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培训工作。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力度。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参加全市统一培训,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7、加强政府法制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政府法制工作深入发展的问题和推进依法行政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调查研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创新,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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