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2〕2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4-20
发文日期
2012-04-21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的通知》印发后,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使用正版软件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巩固整改成果,务求工作实效,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2〕1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检查整改工作的单位,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已完成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整改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加强经费保障,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坚持勤俭节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软件采购管理,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避免浪费;要制定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监督,推进软件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四、要加强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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