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政务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二年十五

 

 

 

 

 

 

 

 

 

2012年政务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督查职能,推进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形成决策、执行、督查一体化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的督查工作职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内容及要求

(一)《政府工作报告》(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确定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督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事项实行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每季度终了次月5日前,由各责任单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核实整理后以《政务督查》予以通报。10件实事督办实行每月一次,以《督查专报》报区领导。督办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有关领导汇报。

(二)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经济调度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及秘书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督查室反馈督办结果;专题会议及经济调度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对口秘书负责督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督办结果。

(三)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的督办落实。除督查室直接督办事件外,其他事件由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和秘书对口负责督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落实。转交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办理。区政府督查室分类登记,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答复;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由对口秘书审核把关,审查同意后交区政府督查室汇总。重要的建议、提案,报分管副区长或区长签批,由区政府督查室按领导批示组织办理,答复意见报区政府有关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区政府督查室汇总。

(五)区政府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区长交办的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督办结果直接报区长审定。分管副区长交办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和秘书负责督办,督办结果报分管副区长审定。

三、督查方式方法

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的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促催办。确定督查事项并落实承办单位后,适时采取电话催办、发督办函、请进来汇报等方式督办。督办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实地督查。对事关全局的工作,区政府根据需要派出督查人员到实地进行督查;一般督查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视情况到实地督查。

(三)明察暗访。对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明察暗访,了解真实情况。

(四)联合督查。区政府督查室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并负责抓好日常督查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协调组织好半年和年末联合督查,必要时可根据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五)督查调研。把调研活动与督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调研发现和掌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倾向性和深层次问题。

四、组织保障

加大对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查力量,确保积极参与政务和政令畅通。政务督查形成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丁文同志总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赵彬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奇聚同志,区政府督查室主任景丽红同志具体负责,督查室、法制办、审批中心、区有关部门、区领导秘书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

附件:近期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附件:

 

近期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2个督导组,实地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听取情况,查看资料,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于6月底前形成材料报区政府领导。

(二)重大项目指挥部工作情况。由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区大班子领导对指挥部成立、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重点项目建设。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重点项目办和责任部门参与,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形成材料报陈思林区长和于军副区长。(近期重点调度我区工业、农业、城建、社会事业、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四)经济运行调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和秘书负责调度,按照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有关情况报刘长民副区长、耿玉河副区长。

(五)加强企业管理调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和秘书负责调度,按照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有关情况报刘长民副区长。

(六)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调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和秘书负责调度,按照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有关情况报刘长民副区长、耿玉河副区长、王星副区长。

(七)土地出让调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和秘书负责调度,按照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有关情况报于军副区长、王怀志副区长。

(八)强化城市管理调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党组成员)和秘书负责调度,按照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有关情况报王怀志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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