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2〕3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6-18
发文日期
2012-06-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形象提升工程深入扎实开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宜居休闲城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起,在全区集中开展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党代会、人代会关于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各项部署,突出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基础设施等几个方面,通过大力度、全方位综合整治,打造出一批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以点带面,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带动全区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城市“精细管理”新跨越,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目标任务
在前段实施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基础上,通过对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市场、小区等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城市管理强大合力,打造一批市容市貌良好、环境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管理有序、小区文明宜居的样板示范路、示范小区、示范广场、示范市场,达到城市形象明显提升的目标。
三、活动范围
1、示范道路:新建路、丝绸路、站北路、电厂路、棉花市街、永安南路
2、示范小区:凤鸣小区、元宝湾小区、朝阳小区、胜利小区
3、示范广场:周村人民广场、周村政务广场
4、示范农贸市场:金周农贸市场
四、整治重点
1、市容市貌整治。所有沿街门店按照包不出店经营、包环境卫生整洁、包门前绿化完好、包车辆停放整齐、包门店招牌规范的“门前五包”要求,对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按照一店一牌要求,对沿街楼顶、墙体广告乱贴乱画和店铺门窗贴字广告进行彻底清理,严禁设置各类宣传条幅广告;加强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各项城市基础设施整洁美观,运行良好,对各类受损设施抓紧修补,从严打击盗窃、破坏基础设施行为;加强园林绿化养护,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对沿街游园、广场、绿地实施整理、修剪、补栽,及时做好道路两侧绿地护栏和游园绿地卫生保洁,清除枯树残枝、余土和白色污染,保证绿化美观效果。
2、环境卫生整治。坚持“五净”、“四无”标准,定人、定岗、定路段,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道路保洁体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严格控制并及时清理沿途撒漏,加大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力度,做到日扫日洁;加大公共厕所、垃圾箱池的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3、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非法上路,自行车、三轮车、机动车等闯红灯、闯禁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黑车”非法经营,客运班车和城市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站外违章上下旅客;各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遵守规章、各行其道、定点停放、违章处罚”要求。
4、农贸市场整治。统一归行入市,严禁摊点流动经营,全部纳入市场管理。强化市场内秩序管理,市场及规定区域货物摆放整齐,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临时摊点群按规定要求实行限时定点经营。加强便民农贸市场建设,研究确定城市集贸市场布局规划,逐步解决马路市场问题。
5、居民小区管理。按照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要求,对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制止乱扔乱倒,及时制止和彻底消除“八乱”现象。及时对绿化设施进行完善维修,对缺株断苗的绿地进行补植。保持居民小区内的环境优美整洁有序。
(具体整治任务及标准见附表)
五、职责分工
1、区文明办:负责组织活动宣传报道,在报社、电视台设立专栏,加强法规宣传,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2、周村公安分局:负责为区各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
3、区住建局:负责市政设施、路灯、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建筑工地治理和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治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出租车、公交车及站亭整治,加强洗车点、维修点监督管理,打击“黑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5、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店外经营、广告治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六乱”治理。
6、区环卫局:负责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及时补充维护各类环卫设施,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的管理。
7、区园林局:负责做好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重点抓好道路两侧绿篱补植和绿地护栏清洁工作,提升绿化的档次和水平。
8、周村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保证市场经营规范,秩序井然。积极联合城管等部门,严格控制审批沿街门店经营执照。
9、周村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强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包括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管理,解决乱停乱放问题。
10、周村供电部、区邮政局、天网视讯周村分公司、中国联通周村分公司、中国移动周村分公司、中国电信周村分公司:负责对所辖线缆、管道、电话棚亭、信箱设施做好管护和规范清理工作。
11、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小区环境等整治活动。
六、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6月20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广泛动员全区上下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
2、重点推进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依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组织整治,形成严抓严管态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搞好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3、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有关部门全面攻坚克难,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扩大整治活动成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督查考核,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发动。区各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积极组织系列社会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抓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综合整治工作。各街道、社区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以主人翁热情,积极支持配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分别负责各项整治与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和交叉性工作,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行之有效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整治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对活动开展情况全过程督查推进。针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附: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整治任务表
附件:
城市形象提升示范点活动整治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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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整治标准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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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建筑物 |
1、沿街建(构)筑物保持外形完好、色彩协调、美观整洁;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其造型、装饰应与环境相协调。 2、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上不得吊挂有碍市容的杂物,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搭建或封闭阳台,要统一设计,其材料、色彩、型式要协调、美观。在临街建(构)筑物上安装的空调制冷设备,要整齐美观,保证安全。 3、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要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整修。 4、道路两侧不得有影响市容的违章建筑;沿街破残、危旧建(构)筑物应及时整修或拆除。 |
区住建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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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秩序 |
1、所有沿街门店按照包不出店经营、包环境卫生整洁、包门前绿化完好、包车辆停放整齐、包门店招牌规范的要求,全面整治到位。 2、主干道、人行道无占路洗车、马路摊点、探头市场、占路作业等;沿街单位、门店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并摆放整齐。 3、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不得乱贴、乱画、乱写、乱刻及乱挂广告,不得晾晒衣物被褥、不得乱挂杂物。 4、沿街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实行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围挡护网。工地围挡所用设施和方式要整齐、美观,无歪斜、破损或围挡不严现象。 5、沿街建筑工程施工场地应采取必要的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灰尘;无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出入口无施工造成的路面、空气等污染,市容环境整洁。 6、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 |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 区环卫局 周村交警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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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 |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闯禁区、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 2、交通路口信号灯齐全,设置合理,功能良好,路口停车规范,秩序良好,无严重堵塞。 3、无“黑车”非法经营、客运班车和城市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站外违章上下旅客等现象。 4、整治各类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不按规定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
周村交警大队 区交通运输局 周村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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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整治标准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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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1、坚持“五净、四无”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的道路保洁体系,做到日扫日洁,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2、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无随地吐痰、便溺;无任意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3、沿街门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箱筐;沿路的树穴、花池、绿篱内不得有垃圾等污物。 4、上路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载运散体、流体的车辆,应严密苫盖、封闭,不得沿途飞扬、洒落载运物,污染环境。 |
区环卫局 区园林局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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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 |
1、行道树应排列整齐,不能缺株断线,不得有死树枯枝;树穴应采用绿化或硬质覆盖物遮盖;两侧绿地无死株死苗,无地面裸露。 2、沿路设置的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等,绿地中的造型应保持完整、绚丽、鲜明。加强日常养护,及时整理、修剪、补栽,保证绿化美观效果。 3、道路两侧绿地护栏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整齐完好,干净整洁。 4、道路两侧绿地及公共绿地内不准种植蔬菜、庄稼等农作物。 |
区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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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1、道路保持平坦、完好,路缘石顺直;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标等设施完好,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并使用良好;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路缘石缺损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2、地面设置的各种井盖应保持平整、齐备、完好,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城市道路、人行道及检查井盖等地面设施,各产权单位或职能单位应按期检查,对破损的应及时修复,对丢失的及时更换。 3、沿路设置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牌、照明亮化等道路附属设施,应造型美观、保持完好。公用电信设施、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标志明显,整洁美观,功能良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各类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规范;公交站点及候车设施整洁完好,应逐步采用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4、沿街重要地段和大型商贸、娱乐等公共建筑应设置各类照明亮化设施,色彩合理搭配,具有艺术效果,灯亮效果好。各类霓虹灯配置合理,设计造型美观,夜间灯亮效果好。无残缺、破损或不全亮的现象。 5、沿街路灯造型新颖、美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并与街景相协调。路灯亮灯率应保持在95%以上。 |
区住建局 区交通运输局周村交警大队 周村供电部 区邮政局 天网视讯周村分公司 中国联通周村分公司 中国移动周村分公司 中国电信周村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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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整治标准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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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 及门头牌匾 |
1、沿街单位和门店不得设置墙体广告,门头牌匾和楼顶广告需按照标准规范设置。 2、门头牌匾应符合“高、平、齐”、“小、精、亮、美、窄”等基本要求,字体要醒目,色彩要协调,设置要整齐规范,与周边环境、楼体要和谐一致。 3、设置楼顶广告应当向城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已设置的楼顶广告陈旧损毁、色彩剥蚀,影响市容容貌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楼顶广告设置空置的,设置单位应当临时设置公益性广告。 4、沿街单位、门店设置的牌匾、标志和各种广告的文字用语规范、准确,无不规范的简化名称,无错别字,无字迹残缺,需用外文标志的文字应同时标识汉字。 5、路名牌、指路标志牌、胡同里巷牌、楼房栋号、门牌和交通标志等设置合理,应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且应符合相关规范。 |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 周村交警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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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 |
1、无擅自设置的早市、夜市、探头市场、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 2、广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保持外形完好、色彩协调、美观整洁、无污渍、残损等。 3、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现象。 4、各类市政设施齐全,整洁完好。 5、绿化管护良好,无缺株少苗现象。 6、广场管理有序,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7、广场环境卫生良好,无乱丢垃圾、杂物现象。 |
区住建局 区环卫局 区园林局 区城管执法局 周村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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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
1、严禁摊点流动经营,全部纳入市场管理。 2、市场及规定区域的货物摆放整齐,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临时摊点群按规定要求实行限时定点经营。 3、抓好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集贸市场垃圾有专人管理,落实“一摊一桶”,实行袋装化、容器化收集。 4、研究确定城市集贸市场布局规划,逐步解决马路市场问题。 |
周村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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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 |
1、按照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治理。 2、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制止乱扔乱倒,及时制止和彻底消除“八乱”现象。 3、及时对绿化设施进行完善维修,对缺株断苗的绿地进行补植。 |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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