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2〕4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7-23
发文日期
2012-07-24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区各大企业:
鉴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马明峰 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冯相国 区人社局副局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薛 峰 区经信局副局长
刘华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周 刚 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成 员:崔志华 区法院副院长
王庆霞 区教体局工会主席
梁玉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绵岫 区司法局副局长
宁卫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 勋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王诚元 区工商联副主席
祁林森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冯相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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