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周村区国庆节长假期间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2〕5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09-28
发文日期
2012-09-2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周村区国庆节长假期间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周村区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2年周村区国庆节长假期间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81号)要求,确保今年国庆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新要求,发挥公路交通比较优势,降低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国庆节作为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日,面临中秋国庆节假日叠加、旅游探亲出行交织、小型客车车流量骤增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事故易发多发的隐患大大增加,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服务区等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这件顺民心、促发展的好事办好,为全面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开好头、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明确国庆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实施范围及操作模式
一是明确免费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规定,2012年的中秋节当日视同国庆节连休。据此,全区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自2012年9月30日0:00起至10月7日24:00止,对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二是明确免费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三是明确免费操作模式。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对所有车辆包括实施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按正常程序发放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出口车道收回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并对小型客车免费放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ETC车道正常使用,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
三、明确国庆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责任分工
为确保免费通行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交通运输、卫生、安监、旅游、物价、公路、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庆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案实施。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区监察局负责国庆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投诉、纠风等工作;
2、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分局负责落实国庆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指导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安排充足收费、路政、清障人员,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维护公路收费秩序、路政巡查和清障等通行保障服务工作;
3、区卫生局负责公路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4、区安监局负责国庆节假日收费公路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收费公路安全生产工作;
5、区旅游局负责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游客、车辆等有可能影响道路通行信息的采集与通报工作,在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服务点,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6、区物价局负责有关免收通行费政策解释和收费投诉受理工作;
7、周村交警大队负责收费公路及收费站交通秩序维护及疏导、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8、周村消防大队负责公路交通事故等相关抢险和救援工作;
9、区政府应急办负责指挥、协调区内各级应急机构、救援单位节假日免费通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势需要,协调其他特殊救援力量参与救助行动;
10、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保障辖区内公路安全畅通。
四、全面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各项工作
(一)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
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对收费站现有车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国庆节假日期间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特殊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有效应对收费站周边区域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确保过往车辆快速有序通行。
(二)做好收费公路重点部位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持工作
交通运输、公路、交警、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增派监察、路政、交警、收费管理等人员,加强收费站的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加强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规范车辆驾驶行为,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违规超车、违法超限超载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突出加强青银高速周村收费站、滨博高速淄博新区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
(三)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工作
收费公路运营管理等单位要加大交通信息发布力度,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及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引导公众及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要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安全有序通行。
(四)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交通运输、公路等有关单位要加强路政巡查,及时处理公路病害,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国庆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暂停所有影响公路正常通行能力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养护施工的,必须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交通疏导和便道设置等工作,同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
(五)强化部门应急联动
充分发挥路警联合办公模式,建立部门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交警部门要按照职责划分,设置专门警力及时处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医疗救护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处置,公路、消防、清障人员要主动配合协助事故处理和清障工作。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要及时发布信息,交警要进一步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力度,提前实施车辆分流。旅游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在通往景区的公路沿线及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景区游客以及道路拥挤有关信息,提前引导游客调整行程,避免加剧景区拥堵。
(六)强化公路清障救援
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备足专业清障机械设备,一旦发现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情形,快速展开公路清障工作,尽可能减少障碍物以及事故车辆对公路交通的影响。收费站出现各类收费纠纷事件,应立即启用快速处理机制。对公路沿线及收费站、服务区出现恶意滞留的车辆,交警部门要尽快处理。
(七)强化服务设施保障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服务区加油站、超市、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食品、油料、饮用水供应安全充足,车辆维修快速便捷,环境整洁有序,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文明、满意的服务。
(八)强化舆论宣传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要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与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为做好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工作,推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强化国庆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把国庆节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坚决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免费通行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二)强化收费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公路管理机构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坚持实行领导责任制,领导同志要关口前移、靠前指挥,深入所包收费路段和收费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拥堵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分工,严肃追究责任。
(三)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分析所辖路段的车流量等各方面状况和收费站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根据自身实际分路段制定完善国庆节长假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确保出现拥堵等紧急情况时食品、水、油料等各类物品供应充足。
附件:周村区国庆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2012年周村区国庆长假期间
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耿玉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明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 超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聂基忠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 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沈 燕 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锡林 区物价局工会主席
张继发 周村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乾勇 周村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黄庆国 周村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陈首军 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张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聂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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