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区挖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2〕7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11-23
发文日期
2012-11-24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区挖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针对目前我区财政面临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区挖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怀志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爱吉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秋波 区国税局局长
许 俊 周村地税分局局长
李新业 区住建局局长
姚长福 区环保分局局长
曲庆霞 区房管局局长
路国盛 区人防办主任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李 新 区水务局副局长、区水资办主任
雍永利 区金融办主任
张开俊 王村镇镇长
区挖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于学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征管涉及税费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税收、土地收益、人防异地建设费、配套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专项收入等。
工作职责:区国税局、周村地税分局负责房地产企业税收征收,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土地收益征收,区人防办负责人防异地建设费征收,周村规划分局负责配套费征收,王村镇政府、区水资办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区环保分局负责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专项收入征收。区挖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和调度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个税费征管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畅通的工作机制,加大征管力度,确保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述税费征收任务。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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