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2〕4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2-None
成文日期
2012-12-13
发文日期
2012-12-14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区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庆活动多,人流物流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对此,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业密集区、施工工地、“九小场所”等为重点,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及“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要突出抓好驻周高校、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经信、商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业、企业和外资、外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摸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住建部门要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特别是在建大项目的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用火、用电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以防止因泄露、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为重点,开展市政公用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并强化对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公交运营单位和长途运营企业车辆的电路、油路、气路检修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力量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全力遏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
安监部门要强化对重点监控企业,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执法力度。
对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对排查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点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强化措施,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周政发[2012]53号)精神,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要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细化以镇(街道)、村庄(社区)及社会单位为单元的大、中、小三级网格的划分,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经常化宣传教育和规范化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要扎实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将“户籍化”管理范围向一般单位特别是“九小场所”延伸,实施动态预警监管。各监管部门要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教体、民政、住建、文化新闻出版、卫生、安监、旅游、房管、人防、工商、规划、质监等部门要合力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凡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检查合格,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或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杜绝各类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切实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关注消防、参与消防,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通过剖析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章蛮干、违章操作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人员公开曝光,确保警示效果。要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单位场所及从业人员、学生、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全面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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