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发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1〕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1-28
发文日期
2011-01-2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发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有起草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调研、起草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周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列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项目的,起草部门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工作,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确保年内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且条件成熟,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
附件:2011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
序号 项 目 起草部门
1、周村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区财政局
2、周村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补偿暂行办法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
3、周村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区政府法制办
4、周村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区政府法制办
5、周村区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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