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区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1〕3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5-16
发文日期
2011-05-1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区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度第一次将矿产卫片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0年度全区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整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各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确保“保发展、保红线”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43号)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2010年度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为维护全区经济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分工
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两个集中(集中案审、集中查处),三个统一(统一核测、统一定性、统一分类),四个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保障到位、宣传到位)”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卫片图斑的统一测量、核查和确认用地性质工作,对各镇、街道查处整改工作进行集中指导、督查和验收,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警示约谈和问责等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目标,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彻底整改处理到位,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全面完成。国土、监察、公安、司法、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成立周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进度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清查核实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5月10日前,完成我区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涉及的疑似违法图斑的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5月20日前,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将卫片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上报的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采用电子和纸质报送方式,报表由填写人、审核人核实,经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政府公章后上报。
(三)查处整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6月15日前,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坚持从重、从严的原则,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并以纸质和电子方式将查处整改工作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市国土资源局。严肃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一律拆除并恢复耕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没收,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公开拍卖;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对需强制执行的,坚决移送强制执行;对尚未立案,又未能自行纠正的,必须迅速立案,并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的基础上,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对责任人的追究要严格依法依纪执行,不得避重就轻或张冠李戴;对相关部门无故不受理国土部门移交移送案件的,必须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对难以处理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重大典型案件将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公开曝光违法占地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当事人,促进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区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违法严重的,警示约谈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直接督办,限期整改。对验收中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属此次卫片及卫片年度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未能在6月25日前全面依法处理到位的镇、街道,一律停止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因辖区内发现问题较多而影响我区检查验收工作的镇、街道,以及被上级点名或通报批评的,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度首次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和方式变化较大,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主要负责人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卫片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检查验收。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目标,分级负责,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彻底整改处理到位,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准确把握和充分利用好政策界限。
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
1、2011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并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2、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辖区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辖区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3、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规划大纲已经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4、对于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2010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争取利用好上级卫片检查的有关新规定。一是要切实把握时间点。6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组织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必须拆除的,各镇、街道要坚决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复耕到位,并由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确认。二是要严格履行职责。各镇、街道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地情况,组织力量对违法用地立即立案查处,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和市、区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专项报告。三是要准确填写地类。对违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确认,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确定,严禁造假。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区两级“长效机制”明确的职责,周密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特别是在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司法机关将全程参与,确保查处效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格数据报送。为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卫片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市政府审核。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影响上级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周村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杜振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新强 区法院院长
翟淑深 区检察院检察长
艾书贵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孙爱吉 区公安分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王 星 区发改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胡 军 区住建局局长
陈 志 区人社局局长
王凌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执孔 区农业局局长
李长林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明俊 区安监局局长
高书欣 区林业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张黎伟 区法院副院长
房光修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仕和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工会主席
王德昌 周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吴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仕和、王德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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