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1〕3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5-20
发文日期
2011-05-21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淄政发〔2011〕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1〕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26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2011年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开展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规范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具体实施步骤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重点是: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部门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
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方案编报阶段(2011年4月-5月)。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报事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意见,同时拟订“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方案,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编办。方案应包括:(1)部门依法或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报事项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情况;(2)部门行政事项原承办科室、单位分布情况;(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基本情况;(4)部门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初步方案,包括行政许可科的设立方式、职能、编制、人员以及其他科室、单位职能的具体调整情况等;(5)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具体安排等。
2、方案审核确定阶段(2011年6月)。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提报的“两集中、两到位”具体方案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返回部门予以修改完善。区编办负责做好各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
3、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7月)。各部门根据区编办审定批复的内部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做好部门内部职能调整和行政许可科的设立工作,将行政事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同时做好行政许可科的人员配置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根据我区实际逐步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到事项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授权到位。各部门行政许可科进驻中心过程中需要增设服务窗口或有其他需求的,应提前告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根据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落实。
4、整改验收阶段(2011年7月下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督促整改,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二)积极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就是将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审批和行政收费事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办理。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主要部门是:发改、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水务、卫生、规划、环保、安监、人防、气象等,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6月底前)。针对全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实际,根据《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淄政办发〔2011〕28号)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6月份,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完成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确保联合审批工作按期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9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纳入联合审批的事项、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联合审批流程图,向社会公示。财政、物价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环节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提出纳入“一费制”的事项目录,在8月底前制定统一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9月中旬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联合审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联合审批流程在电子审批服务系统进行模拟演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9月底,邀请部分企业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模拟运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办理程序。
3、正式运行阶段(2011年10月份)。按照《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凡涉及联合审批的建设项目,都要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集中受理,由联合审批办公室通过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抄告相关部门,任何窗口、个人不得擅自受理联合审批事项。各联合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相应的审批工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保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有序实施。
(三)规范和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规范和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就是要实现全区8个镇(街道)都按照“五个统一”(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和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镇(街道)和上级派驻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完善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加强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配置必要的电子网络设备,逐步实现与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市、区县、镇(街道)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1、规划部署阶段(2011年5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任务目标、机构设置、办公设施、进驻事项、管理制度、检查考核等要求。各镇(街道)要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于5月底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11月)。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既要坚持应进必进、进必授权,避免体外循环、两头办理,又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同的镇(街道)要突出各自的工作重点,不能贪大求全,脱离实际。11月底前全区所有镇(街道)要全部完成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和完善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中上旬)。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建设完成的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将授牌运行;对未通过验收的便民服务中心,要督促整改完善,进行补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抽验,确保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和区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区政府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各部门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加强政策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各部门要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参与,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区编制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做好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归并工作;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做好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要求整合行政职能,提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前期筹划和后期运行机制的完善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督察办法,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部门年度作风效能考核的重要指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周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档表
附件1:
周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振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邢 强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成 员:艾书贵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王 星 区发改局局长
解勤生 区经信局局长
刁保良 区教体局局长
张昊宇 区科技局局长
孙爱吉 区公安分局局长
樊传度 区民政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志 区人社局局长
胡 军 区住建局局长
王凌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执孔 区新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陈 涛 区水务局局长
梅立勇 区商务局局长
丁秀霞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牛东升 区卫生局局长
王军玮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于继营 区环保分局局长
刘绵伟 区统计局局长
张明俊 区安监局局长
李长林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付 磊 区物价局局长
聂凤霞 区档案局局长
张玉忠 区粮食局局长
赵历明 区农机局局长
翟 昕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高书欣 区林业局局长
尚志胜 区旅游局局长
曲庆霞 区房管局局长
韩 锋 区园林局局长
姚长福 区环卫局局长
刘树林 区民宗局局长
王 海 区人防办主任
张秋波 区国税局局长
许 俊 周村地税分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国平 周村工商分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胡 泳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秦建亭 周村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 杰 周村公路分局局长
王继波 区气象局局长
隽 强 区盐务局局长
崔胜利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王星兼任办公室主任。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