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二O一一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1〕3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5-20
发文日期
2011-05-21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二O一一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周村区二O一一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周村区二O一一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二O一一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已发现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滥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另外,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较集中的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八三厂焦宝石矿采空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对策
(一)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塌陷。李家疃村位于王村镇西南部,处于周村煤矿采空区范围内,有居民302户865人。几年来,该村已有30余户村民房屋墙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王村镇政府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二)王村镇大史村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地裂缝。大史村位于王村镇东南部,有居民430余户1270余人。2008年4月份以来,由于地下采矿导致该村出现房屋斑裂、地面缓慢下沉和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带穿过该村,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该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出现了斑裂现象,最大裂纹宽度达到了10厘米左右,在王村镇政府的组织下,已对房屋斑裂较重不适合居住的10余户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到目前为止,大史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一直持续缓慢发展变化。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王村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大史村新村建设,新村居民楼已建至3层,年底将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王村镇政府要采取措施,实施搬迁避让;4、王村镇政府要安排人员驻村昼夜值班,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5、王村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史村整体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三)宝山区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历史上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对山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毁坏,形成了大小不等的矿坑、陡坡,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做好宝山区域和已毁山体的综合治理;2、在易发区内设立“严禁乱采滥挖、预防地质灾害”等警示牌;3、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削坡、护坡、平整和绿化;4、王村镇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并取缔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避免形成新的山体损毁。
(四)持证矿山生产企业。现有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历经多年的地下开采形成了大量的地下采空区,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威胁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1、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2、要依法合理、规范开采,不超层、不越界;3、随时注意矿区、回采区的地质结构变化情况,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治理。
(五)已关闭矿山企业矿区。已关闭的原王村镇华琦石英矿、后坡石英矿、下沙石英矿、彭阳石英矿,南郊镇贾黄粘土矿、皇住玄武岩矿,历经多年开采形成了多处矿坑、陡坡,关闭后回填治理不彻底,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1、王村镇、南郊镇政府要继续做好关闭矿山企业开采区域的综合治理;2、坚决制止已关闭矿山企业的非法开采;3、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要在汛期到来之前继续进行回填、削坡、护坡、复垦和绿化。
四、组织领导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人,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汛期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只有长久坚持、持之以恒,才能使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各镇政府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到人,形成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王村镇、南郊镇政府要组建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出动,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四)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巡查、灾情速报制度。有关镇、村要层层落实好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公开汛期值班人员、联络员的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下情上达。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抓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谁造成,谁治理”的原则,重点防治规划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附件:1、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表
附件1:
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国卫兵 王村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刘冀中 北郊镇镇长
王 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赵仕和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工会主席
杨祖志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矿管科科长
穆宁雯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
宋明涛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王村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450218、6412997
附件2:
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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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点 |
监测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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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区塌陷 |
王村镇政府 |
国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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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大史村房屋斑裂、 地面下沉、地裂缝 |
王村镇政府 |
国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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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 |
王村镇政府 |
国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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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矿山生产企业 |
王村镇政府 |
国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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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关闭矿山原矿区 |
王村镇政府 |
国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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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镇政府 |
朱玉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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