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O一一六月八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6号)和《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07号),设立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的平衡计划和储备计划;做好社会总供给以及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外、银行信贷、非国有企业和个人资金及外资)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产业政策并协调和监督其实施,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搞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搞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与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保证计划、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四)指导、促进全区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拟订全区性重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重点要素市场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区级订货、储备和投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

(五)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协调人口、资源与发展的关系。

(六)合理确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全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申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确定和指导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包括区重点建设基金、财政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投资债券和外资等各类资金)的投向;统筹安排区级预算外统筹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负责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协调与调度管理工作;管理区统筹重点建设基金,研究提出筹集全区重点建设基金的政策和办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战略和政策,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做好债务监测和偿债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利用外资项目和向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区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和重点科研基础建设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并转化为生产力。

(九)研究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劳动工资、人口、民政、政法、社会保障等)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好社会事业同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或参与全区综合性经济政策规定的起草、修订和协调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管理和调整;负责涉案资产价值认定、评估、鉴证,交通事故车辆定损,工农业产品的价格监测、分析、预报,发布价格信息,测算价格指数;办理群众价格投诉。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督办、会议组织安排及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搞好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综合平衡;加强宏观经济信息的搜集,综合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年度计划编制方法、程序、指标体系改革的意见;组织起草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年度计划报告;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工业和农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及对上争取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并综合安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研究提出筹集全区重点建设基金的政策和办法;承担工业和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

(三)商贸流通和社会事业科

负责全区教育、文化、卫生、流通贸易等第三产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及对上争取工作,负责提出全区第三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具体负责区政府为人民群众所办实事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全区园区建设政策措施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园区建设和日常调度工作,承担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四)城乡建设科

负责全区城乡基础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及对上争取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汇总编制全区城乡基础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城乡基础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承担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五)研究室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中长期专题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调查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或参与综合性经济政策的起草,对有关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执行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评价,提出调整和修订政策的建议;牵头搞好信息报送、对外宣传工作。

区物价局(正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管理和调整;负责涉案资产价值认定、评估、签证,交通事故车辆定损,工农业产品的价格监测、分析、预报,发布价格信息,测算价格指数;办理群众价格投诉。

三、人员编制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编制总额为20名(物价局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物价局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物价局1名)。区发展和改革局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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