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1〕2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1-None
成文日期
2011-09-01
发文日期
2011-09-02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今年10月5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市第25个老人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全面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对老年人的关爱,根据全国老龄办部署要求和省老龄委《关于开展201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开展以“弘扬尊老敬老美德,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要以庆祝我市第25个老人节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阵地和孝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敬老主题宣传、设立敬老公益宣传牌、印发敬老宣传单、张贴敬老宣传画、悬挂敬老标语、发送敬老短信、制作敬老彩铃、开展敬老征文活动、举行敬老模范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强化敬老思想道德建设,大力传承孝德文化。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刊播敬老公益广告,组织采访报道活动,重点抓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龄事业发展成就、老年法规、市里公布的20条敬老宣传口号、尊老敬老和老有所为先进典型等6个方面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老年人送温暖。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老人节期间,区领导将走访慰问部分老年公寓、百岁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各级各部门也要将走访慰问活动作为了解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解决老年人困难的桥梁,对走访慰问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深入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人家庭,对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别是老党员、老英模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掀起助老服务活动高潮。要充分利用敬老月活动时机,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掀起敬老、助老服务高潮。老龄、教体、卫生、司法、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阳光助老行动”和关爱空巢老人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义诊、义演、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家政服务、家电维修、读报读书、亲情陪护等助老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优先优惠服务。要将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拓展为老志愿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和途径,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要特别关注特困、失能老人的生活,采取结对帮扶和集中救济救助等措施,帮助特困、失能老人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实力的企业为老龄事业捐资、为老年人捐赠“银龄安康”保险、为老年人订阅报刊等,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服务细则,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优待照顾。
四、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老年维权工作力度。要以《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对照本部门单位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切实把各项老年法规和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组织开展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直通车、老年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构建老年维权绿色通道。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本着热烈、简朴、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广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庆祝活动,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老人节庆祝大会、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广泛征求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老龄、教体、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对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老人节期间,区里将举办庆祝老人节文艺晚会,各级各部门也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老年才艺展示、老年文化周、文艺汇演、联欢晚会、歌咏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以多种形式热烈庆祝我市第25个老人节。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推进。要突出活动主题,立足服务宗旨,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注意倾听老年人的心声,注重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开展敬老月活动与欢庆国庆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完善惠老助老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谋福祉,进一步推动全区老龄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请各部门单位将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4日前书面报区老龄办(联系电话:6195771)。
附件:尊老敬老宣传口号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尊老敬老宣传口号
1、人人献爱心 温暖助老人
2、关爱老人手牵手 共享和谐心连心
3、倡领尊老敬老之风 唱响时代和谐之音
4、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 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
5、百行德为首 万事孝为先
6、增一份孝心 添一份和谐
7、用真情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8、敬老乃社会公德 养老乃人生本份
9、真心爱老是公德 真诚助老是道德 孝敬长辈是美德
10、心系老人 情暖万家
11、尊老敬老功在千秋 营造和谐造福万代
12、聚百姓之力 汇万众之智 做敬老工作
13、尊老敬老你我他 和谐传遍千万家
14、倡导敬老之风 促进社会文明
15、尊老敬老 有你我的一份责任
16、人间百善孝为先 尊老敬老爱先行
17、孝敬始于心 关爱践于行
18、一城文明风 满目敬老情
19、一举一动建和谐周村 一言一语聚敬老真情
20、人人争当爱心使者 个个甘做敬老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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