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区环境保护 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1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3-17
发文日期
2010-03-18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区环境保护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是我区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和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更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启动年。为确保全区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生态区建设规划》和保障省运会环境质量要求,区政府研究确定了2010年度全区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环保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周村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对照任务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定期调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环保工作开展。要建立环保工作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当前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点源和面源污染、恢复重点区域生态等重点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环境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充分发挥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在新闻媒体开辟环境保护宣传专栏,强化环保公益宣传,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区环保分局。
附件:1、2010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周村区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名单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周村区2010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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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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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孝妇河长山断面、范阳河张楼断面COD≤50mg/L,NH3-N≤5mg/L。 |
5月30日 |
各镇政府 经济开发区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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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妇河长山断面、范阳河张楼断面COD≤50mg/L,NH3-N≤4mg/L。 |
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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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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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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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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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完成二氧化硫、COD“十一五”减排任务,同时根据辖区内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科学核定辖区各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
10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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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启动省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区验收工作。 |
10月30日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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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水量达到省环保厅要求,出水水质全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气、污泥及产生的噪音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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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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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使城区污水不再通过米沟河和涿河排入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 |
11月30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环保分局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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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成淦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及1个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
10月30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环保分局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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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标牌、界牌、交通警示牌等隔离防护设施,每季度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关闭饮用水水源地内所有直接排污口。 |
10月30日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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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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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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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辖区内熔块、珍珠岩生产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
5月30日 |
南郊镇政府 萌水镇政府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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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所有建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建陶企业推行规范精细环境管理的意见》要求,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安装粉尘、二氧化硫在线自动监控设施。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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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执行《化工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巩固化工异味治理成果。 |
10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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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排放污染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标准,对废水、废气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尤其是剧毒物质隐患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重点企业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
10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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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燃煤电厂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电厂的监督管理,完成脱硫除尘设施的建设,稳定达标排放。 |
5月30日 |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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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大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力度,确保城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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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分局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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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填埋场所。 |
5月30日 |
区环卫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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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道路机扫车数量、确保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每日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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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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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和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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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周村公路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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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所有在建主体工程都要使用防尘网,所有工地车辆出入口建设安装水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土上路。对建筑施工现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加强对城区露天堆放土方及建筑垃圾的集中整治。 |
10月30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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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城区建筑、拆迁扬尘,车辆带土上路,运输车辆扬散、泄漏物料、废弃物及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扬尘污染。对城区外环路进行布局优化,切实解决道路扬尘污染城市问题。 |
10月30日 |
区城管执法局 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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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成省、市、区确定的重点企业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并实现联网。 |
10月30日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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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所有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任务。 |
11月30日 |
区环保分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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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取缔辖区范围内直接燃煤工业炉窑;取缔10T/h以下工业和供热燃煤锅炉,10T/h以上及供热管网范围之外的燃煤锅炉实施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取缔辖区范围内所有燃煤茶水炉、饮食灶。 |
5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环保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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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专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配备监测车辆与设备,设置专人负责。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识制度,对未取得环保合格分类标识的机动车,不予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黄标车划定禁行区域。对所有年检车辆开展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完成在用机动车保有量4%的抽检任务。所有加油站按规定标准添加燃油清净剂,抽检率不低于30%。90%以上出租车完成双燃料改造。 |
11月30日 |
周村交警大队 区环保分局 周村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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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的布局优化工作,制定辖区内产业布局规划,逐步将污染企业搬迁至工业集中区或工业园区集中发展;深入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实现“四个杜绝”。 |
11月30日 |
区发改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周村规划分局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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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城区水域、水网和湿地建设,增加水域面积,提高水域空气净化能力。 |
10月30日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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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范阳河和王村污水处理厂至水库间河道湿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
王村镇政府 萌水镇政府 南郊镇政府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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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萌水镇的沟塘进行集中清查,依法打击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沟塘等违法行为;开展萌山水库周边餐饮企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彻底解决餐饮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问题 |
萌水镇政府 区水务局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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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孝妇河改造提升工程,对范阳河周村段进行综合治理,封堵工业和生活污水排口 |
各镇政府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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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启动萌水镇、南郊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镇驻地和集中式生活区、住宅楼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
10月30日 |
萌水镇政府 南郊镇政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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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郊镇落实镇驻地和集中式生活区、住宅楼、院校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案和进度安排,完成淄博职业学院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孝妇河。 |
北郊镇政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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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镇、北郊镇、萌水镇和周村经济开发区完成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村庄全面启动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环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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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实现全面禁烧;加大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
10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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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大对周村经济开发区内化工企业集中治理力度,逐一排查,督促企业制定实施整改方案,解决化工异味污染问题。关停辖区内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铸造、球团、选矿、常减压炼油、建陶、碳酸钙、耐火材料、砖瓦厂、化工等土小企业。 |
10月30日 |
经济开发区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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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完成王村镇后坡、姚家、彭家、下沙、李家疃、张古、杨古等7个行政村7座共478.81亩露天矿山的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 |
10月30日 |
王村镇政府、周村国土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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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和禁养区养殖场的关停工作。 |
5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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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完成萌山湖有机食品藕、葫芦山有机食用菌及韩套有机韭菜基地建设。 |
10月30日 |
萌水镇政府 王村镇政府 北郊镇政府 区农业局 区蔬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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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组织南郊、北郊、王村、萌水等4个镇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开展省级生态村建设工作。 |
10月30日 |
各镇政府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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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为切实营造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支持度和参与度,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各镇办、经济开发区以及所属村、居,各企业、学校在其显著位置要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张贴创模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并设置固定创模宣传栏;各镇、办在重点区域或路段要设立至少1块大型创模公益宣传牌,使创模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村、居由镇、办负责,企业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学校由区教体局负责) |
5月30日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 区广电中心、 经济开发区、 区教体局、 区环保分局 |
附件2:
周村区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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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企业)名称 |
治理任务 |
责任单位 |
督导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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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职业学院 |
中水回用 |
北郊镇政府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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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中水回用 |
北郊镇政府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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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孝妇河改造提升工程 |
整治河道5.97公里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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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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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范阳河治理 |
河道扩挖疏浚、砌石、筑堤等,5.5公里 |
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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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淄博嘉周热电有限公司 |
完成脱硫除尘改造 |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 |
区环保分局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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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 |
完成炉后脱硫设施建设 |
经济开发区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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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淄博东泽碳素有限公司 |
粉尘治理 |
南郊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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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淄博亚煌制釉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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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村茂发釉料厂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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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周村凯岳熔块厂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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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周村东岳熔块厂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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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周村友和熔块厂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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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山东中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王村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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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王村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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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淄博兴鲁化工厂 |
脱硫除尘 |
北郊镇政府 |
区环保分局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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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淄博周村雅曼印染厂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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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淄博鑫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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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淄博新华纸业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萌水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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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淄博祥源纺织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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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周村大元纺织有限公司 |
脱硫除尘 |
大街街道办事处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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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 |
废水治理再提高 |
北郊镇政府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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