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2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5-31
发文日期
2010-06-01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
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周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保障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既定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关注和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全力保障我区顺利实现争创目标。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这一中心任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扩大和深化全社会的参与度,实现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目标。
三、宣传内容
宣传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通过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生态区建设等重点环保工程,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既定目标,对于提高我区环保工作水平,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以及环保系统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的典型事迹和对我区城市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的切身感受。
四、主要任务
(一)召开动员会议
召开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工作动员会议,具体部署宣传工作,在全区掀起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高潮。
(二)新闻媒体宣传
利用周村电视台、《今日周村》进行宣传。制作《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通告》,宣传创模的意义、具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进度,公布环保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环保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三)简报宣传
从2010年5月份开始,每月编辑刊发1期简报,宣传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阶段性工作。分区域、分行业对镇办、部门工作进度进行通报。简报发至区大班子,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上报市局。
(四)镇办、村居宣传
各镇办、村居要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创模专题宣传。在办公驻地的显要位置设置固定创模标语2条、固定环保宣传栏1个;各镇办在重点区域和路段要设立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公益广告2块,村居要发放创模宣传纸,大力宣传创模的意义、目标、要求、措施和效果。
(五)企业宣传
各企业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张贴创模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并设置固定创模宣传栏。创模宣传横幅由区环保分局统一制作,统一标准和格式,由各辖区环保所负责组织实施。
(六)学校宣传
各学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创模教育和宣传活动。每所学校悬挂创模标语2条,设置固定宣传栏1个;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上好一节环保课,写好一篇环境改善作文,给家长发一封参与环保的倡议书,力求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环境教育效果,使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创模活动中来。组织全区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全市“我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征文暨演讲大赛”。学校的创模宣传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利用交通工具、大型电视等媒介宣传
在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车体上设置宣传标语,让出租车和公交车成为创建环保模范城的流动宣传车。在政务中心广场大型电视上定时播放创模标语和电视片。
(八)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进行宣传
建设创模一条街,拆除其他商业性广告牌,在道路两侧的路灯杆上设置固定宣传标语牌;在重要十字路口设置创模灯箱;在进出城区地段设置大型创模公益广告。
(九)社会宣传
1、结合世界环境日、水日、地球日、土地日及无车日、植树节等纪念日,开展创模宣传活动。
2、积极配合淄博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对有关企业、单位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各镇办、有关部门要把环保宣传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将宣传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做到一起布置、一起督导、一起检查落实。要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进程,及时提供我区创模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有关稿件、背景材料或新闻线索,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专题宣传工作负总责,并指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宣传信息员名单报区环保分局法宣科(联系人:李忠 电话:6458011)。
附: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重点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0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重点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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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宣 传 内 容 |
实施时间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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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工作动员会议 |
下发《周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宣传工作任务。 |
5月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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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宣传 |
利用周村电视台、《今日周村》进行宣传。制作《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通告》,宣传创模的意义、创模的具体要求、创模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公布环保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环保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
5月— 12月底 |
周村电视台 《今日周村》编辑部 区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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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宣传 |
宣传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阶段性工作,分区域、分行业对镇办、部门工作进度进行通报。每半月刊发1期。 |
5月— 12月底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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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村居宣传 |
1、各镇办、村居在办公驻地的显要位置设置固定创模标语2条、固定环保宣传栏1个; 2、各镇办在重点区域和路段要设立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公益广告2块; 3、村居要发放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宣传纸。 |
6月底前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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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宣传 |
1、各企业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张贴创模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 2、设置固定创模宣传栏。 |
6月底前 |
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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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 |
1、每个学校悬挂创模标语2条,设置固定宣传栏1个; 2、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上好一节环保课,写好一篇环境改善作文,给家长发一封参与环保的倡议书; 3、组织全区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全市“我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征文暨演讲大赛”。 |
6月底前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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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交通工具宣传 |
1、在交通引导屏定时播放创模公益广告; 2、在公交车站设立灯箱创模公益广告; 3、在公共汽车车体上设置宣传标语,让公交车成为创建环保模范城的流动宣传车。 |
6月底前 |
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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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宣传 |
结合世界环境日、水日、地球日、土地日及无车日、植树节等纪念日,开展创模宣传活动。 |
6月份 |
区水务局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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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淄博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对有关企业、单位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报道。 |
5月底前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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