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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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私自鉴定胎儿性别、私自实施引流产手术、私自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情节较为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OO六月二十九

 

 

 

 

 

 

 

 

 

 

 

 

 

 

 

 

 

 

 

 

 

 

 

 

 

 

 

 

 

 

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在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正常值,且处于高位波动状态。尤其是部分镇、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优化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安全,构建和谐周村,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召开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动员会议630日前,由区卫生局牵头,召开辖区驻周医疗单位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会议,与参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都要与B超操作人员、内科、妇科医生签订承诺书,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禁止对育龄妇女进行孕前调理。

(二)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71-15日,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监察局、区人口计生局、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参加,对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包括驻周企业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依据周政办发[2009]30号《关于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的意见》,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检查的内容:

1、对B超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B超配备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操作人员是否有执业证,是否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在B超室门前是否设置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识,是否建立登记制度,是否有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现象。

2、对实施流引产手术情况的检查。是否建立登记制度,对计划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孕妇,查看是否查验区计生部门出具的《实施引流产手术鉴定证明》;对计划外怀孕和政策内怀孕三个月以下需终止妊娠的孕妇,是否有其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同意手术证明;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手术情况。

3、对开展孕期保健情况的检查。对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时,是否查验并登记孕妇的身份证、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

4、对取环手术情况的检查。对育龄妇女实施取环手术的,是否索要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同意手术的证明,不允许私自取环,不允许超范围开展取环手术。

5、《出生医学证明》出具情况检查。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是否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6、对孕前调配的检查。医疗系统的相关科室,是否对育龄妇女提供孕前选择性别的调理配方及医疗咨询。

7、对药店、药房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在零售经营。

(三)对镇、街道孕情随访服务进行全面检查71-20日,由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对各镇、街道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

1、孕期随访服务制度是否落实。孕情摸底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准确,走访育龄妇女,调查孕前和孕期是否进行中药调理及B超性别检查。

2、对政策内实施流引产的是否落实审批同意制度。对近2年来实施计划内流引产情况进行调查,是否落实审批同意制度。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不经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和非医学需要进行引产的,是否取消生育指标。

3、计划生育流引产合同签定情况。对安排生育计划的是否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流引产合同》,对已实施了流引产手术的妇女,村居是否掌握情况,有无漏报手术和私自流引产现象。

4、对重点单位落实监控制度。对全区每月性别比变动情况实施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分析汇报。对部分性别比持续较高的村居单位,对每一例孕情异常的夫妇,都要进行跟踪调查,实行严密监控。

二、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强对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由解翠红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艾书贵、区卫生局局长牛东升、区人口计生局局长王军玮、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于宗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王国臣任组长,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区妇保院院长毕立刚任副组长;第二组由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郭存亿任组长,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王强任副组长,具体组织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区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对这次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出专门安排,积极配合治理活动。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对全区所有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综合治理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广大群众起到教育作用,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做好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处理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一是对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系统内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案件要给予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对私自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引流产的育龄群众取消其二孩生育指标。二是对非法行医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人员,要进行公开的处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处罚、责任追究。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健全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尤其要加强系统内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实名上报制度,住院分娩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实名制度,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提供决策依据。三是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对持生育证件的育龄妇女建立孕情全程优质服务责任制,定期上门随访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四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新机制。五是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四)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估工作要改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办法,将性别比治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严格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对问题特别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附: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

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序号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01

淄博市中医院

毕立刚

刘述韬

毛良梁

  

21

区第三人民医院

郭存亿

  

赵玉波

赵金农

  

02

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

22

王村卫生院

03

周村区人民医院

23

萌水卫生院

04

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

24

南郊卫生院

05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25

城北卫生院

06

兰雁集团职工医院

26

少管所卫生所

07

三金集团职工医院

27

王村计生服务站

08

鸿泰职工医院

28

萌水计生服务站

09

区二院永安办社区中心

29

南郊计生服务站

10

爱国社区卫生所

30

北郊计生服务站

11

房管局卫生所

31

八三厂医院

12

第八医院周村门诊部

32

王铝职工医院

13

周村协和门诊部

33

二耐职工医院

14

前进卫生所

34

王村红十字会医院

15

蔡静精诚诊所

35

侯长英诊所

16

仁爱诊所

36

各个药店

17

朱洪芬诊所

 

 

18

济民诊所

 

 

19

益康诊所

 

 

20

朱氏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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