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4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7-19
发文日期
2010-07-20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物价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周村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周村区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6号)和《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0]7号),周村区物价局为区发改局的内设机构。区物价局是主管全区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加强价格监测职能;加强成本监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的管理。
(三)负责关系国计民生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管理和调整。
(四)负责涉案资产价值认定、评估、鉴证、交通事故车辆损定等;
(五)负责重要的工业产品、农副产品的价格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公布价格信息。
(六)负责对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推行商品、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办理人民群众价格投诉。
(七)负责成本监审工作,为合理制定和调整公用性事业价格提供准确依据。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物价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文秘、信访、档案管理、接待、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具体负责关系国计民生及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管理和调整;监督相关的价格政策的落实。负责对全区以及上级委托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经营性收费的管理;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临时性收费;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及经营性收费实施年度审验。
(三)成本监审科
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有关规定,完成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提供保障。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
代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本辖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
四、人员编制
区物价局机关编制总额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区物价局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机关编制总额8名,配备局长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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