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4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7-15
发文日期
2010-07-1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周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周村区构筑社会消防
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区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为着力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2.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公安部门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规划、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把关,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及村、社区等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管模式。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实施辖区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2010年,王村镇、萌水镇要更新完善原有的消防规划;2011年,南郊镇、北郊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发改、建设、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单位要针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尤其是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问题,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重点解决部分城区道路市政消火栓不足的问题,确保2012年全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集生产、住宿、经营于一体的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属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等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二)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隐患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2.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施,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3.提高疏散逃生组织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企事业单位员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教育常态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群众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组织机构,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村、社区要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各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2010年镇政府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应建数的80%以上;2011年达到100%;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应保持畅通,已通自来水的村应当安装消火栓,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2010年,90%的村要保证有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
3.夯实消防力量建设基础。加快镇消防队伍建设,2010年,王村镇应在原有消防站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加强对车辆、装备的维护,配齐专职消防队员,确保正常执勤;2011年,其他镇和较大的工业园区应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组建专职消防队,并达到“五有”(有组织、有队址、有车辆、有执勤、有训练)要求。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其他村、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1年,70%以上的村、80%以上的社区要建设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2012年年底前,所有镇、村、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4.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建立“网格”排查隐患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制度,分层次、高密度地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要推行“网格”排查模式,以村和社区为基本单元,逐级细化“网格”,逐一明确责任人员,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坚决防止失控漏管。
(四)全力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1.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和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2.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教体、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安监、旅游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职责,强化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培训。发挥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0年7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成立工作机构,严格落实责任。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示范带动(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根据本辖区、本系统和本行业的特色和优势,分别选择确定一批不同层面、不同工作内容的示范区域和单位,大力培育塑造典型,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带动工作整体开展。
(三)全面推进(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全面推进,确保分期分批完成工作任务。每年11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村、社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年底前,区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四)总结验收(2012年11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评比表彰,并将情况报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7月底前,要完成“防火墙”工程的动员部署,下发实施方案,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二)部门职责。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中确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内社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跟踪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内的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教体、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力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检查合格,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或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在接到公安消防部门通报后,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行政许可手续。
(三)各村、社区职责。各村(居)委会要落实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任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制定防火公约,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结合实际发展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2010年,50%以上的村、社区实现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达标;2011年,所有的村、社区实现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达标。
(四)社会单位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对照查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改进和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等。主动接受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对照标准附后)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标准,将构筑“防火墙”的主要工作任务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行业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单位员工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针对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区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狠抓落实,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把“四项责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落实年度考评,对工作扎实、卓有成效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通报,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考评不达标的社会单位,采取悬挂“消防安全不合格单位”警示牌和暂缓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上调火灾保险费率等措施,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不落实或年终考评不达标的村、社区,取消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评优评先资格。
(四)完善机制,长效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好的经验做法,适时修改完善消防工作政策,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0年9月底前将辖区、系统试点单位报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对各村、社区开展考评情况及考评验收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迟报、漏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达标验收细则(镇、街道、经
济开发区)
3、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达标验收细则(区有关部门)
4、村、社区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达标验收细则
5、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重点单位)
6、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九小场所”)
附件1:
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耿玉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齐 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吉春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建亭 周村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金勇 周村公安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张新业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永凯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局局长
贾万贞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文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友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振刚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吴卓春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孙常峰 区安监局副局长
吴向阳 区旅游局副局长
吕 龙 区粮食局副局长
孙向东 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吕建民 周村规划分局副局长
巩向电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林 强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沈东修 王村镇副镇长
赵争光 萌水镇副镇长
王永庆 南郊镇副镇长
徐国庆 北郊镇副镇长
宋 军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瑞刚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荣辉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 波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办
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李 钊 周村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村消防大队,秦建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达标验收细则(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验收项目 |
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法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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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组织 领导 责任 (30分) |
1 |
将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2010年7月底前,完成“防火墙”工程的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方案,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
未部署开展的此项不得分。未成立领导机构的扣3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的扣1分;未制定下发方案的扣3分,未作动员部署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文件、会议记录,动员部署讲话、照片、签到簿。 |
2 |
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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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宣传教育、责任奖惩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兼)职消防队工作职责。 |
制度、职责不健全的每项扣1分,制定不上墙每项扣0.5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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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底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消防工作;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职责并上墙。建立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情况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防火检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等资料。 |
未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扣5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的扣3分;必要办公用品不全的扣1分;档案不全每类扣1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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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等建设范畴。 |
未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扣3分,例会每少一次扣1分,未纳入相关范畴的每类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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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消防 监管 责任 (20分) |
6 |
对本辖区内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组织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制度,明确重大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并于限期内整改完毕。 |
未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的,每项扣1分。接到相关部门通报、函告不处理的此项不得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
7 |
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 |
未按照区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检查的每次扣2分,重大活动、节日期间未开展检查的扣2分。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检查活动文件、记录、台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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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列入普法和科普教育、社会培训、文明家庭评比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 |
未列入的每类扣1分,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文件、记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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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消防 基础 设施 建设 责任 (30分) |
9 |
2010年王村、萌水两个镇更新完善原有的消防规划;2011年南郊、北郊两个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
未更新完善的扣5分;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扣5分。 |
验收方法:查看消防规划。 |
10 |
王村镇专职消防队2010年内重新投入使用,其他镇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达到“五有”(有组织、有队址、有车辆、有执勤、有训练)要求。 |
未按期投入使用扣5分,未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的扣5分,达不到“五有”要求的扣3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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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督促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未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要督促其建立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热心消防工作、经训练培训、具备一定灭火技能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10人,定期开展灭火演练,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具备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有条件的成立专职消防队,达到“五有”要求。 |
未成立志愿消防队的每个扣3分,成立专职消防队且达到“五有”要求的每个加5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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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0年镇政府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应建数的80%以上;2011年达到100%;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保持畅通。 |
2010年未达到80%以上的扣5分,2011年未达到100%的扣5分。未建设的此项不得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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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检查 考评 责任 (20分) |
13 |
建立健全辖区企事业单位台帐,与辖区村、社区、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辖区村、社区加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每年11月,对辖区村、社区开展“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兑现奖惩。 |
未建立台帐的扣3分,未签订《责任书》的扣5分,签订每少一份扣0.5分;未开展检查考评的扣5分。2010年一个村、社区不达标扣0.5分,2011年一个村、社区不达标扣1分,2012年一个村、社区不达标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台帐、《责任书》、检查考评记录、通报,实地查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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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验收时要现场对验收单位进行打分、综合判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名。
附件3:
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达标验收细则(区有关部门)
验收项目 |
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法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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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责任 (35分) |
1 |
认真部署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和本系统内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 |
未部署开展“防火墙”和“四个能力”建设的此项不得分,检查、督导不到位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2 |
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中确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和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
领导组织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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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奖惩。 |
未签订责任书的此项不得分,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签订的《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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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将消防工作纳入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
每少落实一项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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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消防 监管 责任 (40分) |
5 |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 |
未按照区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检查的每次扣2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未开展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的扣2分,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部署检查文件、记录、台帐和照片。 |
6 |
积极推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社会消防安全中介评价与检测,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
未开展中介评价与检测的扣1分,未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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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做好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源头控制。 |
凡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或生产、经营场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每个扣5分。接到公安消防部门通报后不处理的,每次扣5分。 |
验收方法:以公安消防部门统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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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检查,建立消防档案,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
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每个单位扣3分。 |
验收方法:各系统、各行业抽查3个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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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检查 考评 责任 (25分) |
9 |
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未纳入议事日程的扣3分,未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文件、会议记录、照片,实地查看。 |
10 |
督促本系统、本行业认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年底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考评验收。 |
一个单位不达标扣2分,2010年不达标单位超过50%的此项不得分,2011年不达标单位超过10%的此项不得分。 |
验收方法:以公安部门考评验收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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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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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验收时要现场对验收单位进行打分、综合判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名。
附件4:
村、社区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达标验收细则
验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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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法及说明 |
基层 消防 组织 机构 建设 (25分) |
1 |
将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
未部署开展“防火墙”工程的此项不得分,未制定实施方案和作动员部署的各扣2分,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动员部署讲话、照片、签到簿。 |
2 |
成立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职责并上墙。建立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情况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防火检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等资料。 |
未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扣3分,未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扣3分,未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扣2分;上墙制度不全扣1分;必要办公用品不全扣1分,各类档案每少一种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文件、工作记录、活动照片,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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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宣传教育、责任奖惩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和公布《防火公约》。 |
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未以村(居)委会名义发文和上墙的,扣1分;未制定和公布《防火公约》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文件、制度,开展村、社区居民《防火公约》知晓率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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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辖区物业管理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台帐,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书》每少一份扣0.5分。 |
验收方法:查看会议记录、照片;查看工作台帐和《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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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基础 建设 (40分) |
5 |
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无妨碍消防车通过的石墩、路障;结合村民住宅建设,逐步落实建筑防火间距。 |
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的扣3分,设置石墩、路障的扣3分;村、社区住宅防火间距不足的扣2分,房前屋后堆积柴草等易燃物的每户扣1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6 |
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居,在供水干线上建设消火栓;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区域,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口。 |
未建设消火栓的扣2分;未修建消防水池的扣2分,未设置取水口的扣1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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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需要。每个村配置一台手抬泵或改装后可用于载水(取水)的农用车辆。 |
社区未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的扣2分,村未配置手抬泵或改装后可用于载水(取水)农用车辆的扣2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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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力量 基础 建设 (15分) |
8 |
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未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社区,要组建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热心消防工作、具备一定灭火技能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10人,定期开展灭火演练,具备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有条件的成立专职消防队,达到“五有”要求。 |
未成立联防、志愿消防队的扣5分,成立专职消防队且达到“五有”要求的加5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9 |
本村、社区发生火灾时,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立即赶往现场扑救初起火灾。公安消防队伍到场后服从指挥,协助灭火。 |
发生火灾后未及时到场处置的每次扣3分。 |
验收方法:以公安消防部门统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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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 群治 工作 基础 (20分) |
10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 |
未开展防火检查的扣5分,每少一次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活动记录、照片,实地查看。 |
11 |
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消防宣传活动。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和文明户等评比范畴。宣传情况有记录。 |
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扣4分,每少一次扣1分;未纳入相关范畴的扣2分。村民对消防知识不知晓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活动记录、照片,开展居民消防知识知晓率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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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至少设置1处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橱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并在主要道路旁和居民楼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
未设置固定消防宣传专栏的扣3分,未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的扣2分。 |
验收方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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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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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验收时要现场对验收单位进行打分、综合判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名。
附件5: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重点单位)
验收项目 |
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法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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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化 (25分) |
1 |
是否办理合格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
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不齐全的扣5分。 |
验收方法:检查上墙文书 验收说明:95年6月16日前工程无需提供消防行政许可文书;95年6月16日至98年9月1日期间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查看验收手续;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工程查看审核、验收手续;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查看开业前检查手续。 |
2 |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岗位员工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培训。 |
未明确“逐级管理”职责的,缺少一个扣2分;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文件 验收说明:具体岗位职责内容没有统一标准,只要明确即可。 |
|
3 |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奖惩“十项制度”。 |
“十项制度”缺少一个扣2分;制度出现明显错误或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制度文件 验收说明:部分制度可以合并,但内容要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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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制定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 |
“两个规程”缺少一个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相关规程 验收说明:“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可与“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合二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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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实现职业化管理,是否落实每班2人值班并持证上岗。 |
少一人值班扣2分,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 |
验收方法:现场查看 验收说明:消防控制室现场值班人员不少2人,且必须持证上岗;已经培训没有发证的要现场和总队培训中心联系核实;已经上报名册未培训的要予以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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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未制定的扣3分,与单位实际不符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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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识 化 (30分) |
7 |
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是否设置统一的标识;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等是否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警示标志。 |
缺少一个标识的扣0.5分;发现一处堵塞消防车道的扣5分;发现占用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扣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0分。 |
验收方法:现场抽查 验收说明:室内设施标识,在检查设施功能时一并查验;室外抽查1个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场地要全部查看。 |
8 |
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是否设置明显标识。 |
缺少一个标识的扣0.5分;发现一处堵塞安全出口或通道的扣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0分。 |
验收方法:现场抽查。 验收说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灯符合国家标准即可,无需额外张贴标识;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要查看门后疏散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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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标识张贴位置是否醒目、内容是否简洁易懂。 |
标识设置位置不醒目、内容不规范的一处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
验收方法:现场查看 验收说明:查看内容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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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灭火和应急疏散流程图、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消防行政许可文书、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建筑重点部位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十上墙”。 |
“十上墙”制度缺少一个扣2分;有明显错误或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消防控制室内堆放杂物,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 |
验收方法:现场查看 验收说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建筑工程的消防行政许可文书可以不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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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化 (45分) |
11 |
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 |
发现其中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瘫痪的实行一票否决;一类故障扣5分;一类缺陷扣2分。 |
验收方法:现场查看。 |
12 |
是否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
未填写统一的《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扣3分。 |
验收方法:查看值班记录表 验收说明: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10)执行。 |
|
13 |
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定期检查,填写统一的巡查、检查记录表。 |
未落实巡查、检查的扣5分;未填写统一记录表的分别扣2分;未如实填写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检查记录 |
|
14 |
是否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更换故障消防设施。 |
未签订维保协议的扣4分,未落实维保计划并及时更换故障消防设施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协议书,查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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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提供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不能够提供合格的年度检测报告的扣5分;有漏检现象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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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
员工不掌握“三懂三会”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不掌握岗位消防技能的,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无预案演练、培训记录的分别扣1分。 |
验收方法:查阅资料,现场询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消防控制室人员各1人 验收说明: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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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建立完整的各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档案资料。 |
未按照大队《关于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各类档案的,缺一项扣1分。 |
验收方法:查阅消防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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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
能立即消除的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有一处扣1分;不能立即消除的,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资金、时限的或逾期未整改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检查记录,现场检查隐患问题 验收说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查阅整改方案,无方案的即扣分,到期未整改的即扣分。 |
|
19 |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
按照《消防法》第39条,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扣3分;其他单位未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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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中未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扣2分;疏散引导人员自身职责不清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员工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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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单位总得分80分以上为达标。2、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四类系统有一个系统瘫痪的均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达标单位(但应继续检查打分)。 |
说明:验收时要现场对验收单位进行打分、综合判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名。
附件6: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九小场所”)
验收项目 |
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法 |
|
标 准 化 (25分) |
1 |
是否办理合格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
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不齐全的扣5分。 |
现场查验 |
2 |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且经过培训。 |
未明确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扣1分。 |
现场查验,人员可兼职,职责可根据单位人员和管理实际制定 |
|
3 |
是否建立含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不健全,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存在明显错误或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1分。 |
查看相关制度文件,制度内容可合并或符合单位管理实际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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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兼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至少有1人持证上岗。 |
经营期间持证人员不在场所内的扣2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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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未制定的扣3分,与单位实际不符的扣3分 |
查看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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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识 化 (30分) |
6 |
室内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设置统一的标识;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是否设置禁止堵塞、占用的警示标志。 |
缺少一个消防标识的扣0.5分;发现一处堵塞消防通道的扣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0分。 |
室内设施标识在检查设施功能时一并查验;室外抽查1个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现场查看消防车道。如室外消防设施、场地与被检查场所无关,不扣该场所分值。 |
7 |
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是否设置明显标识。 |
缺少一个标识的扣0.5分,扣分不超过5分;发现一处堵塞安全出口或通道的扣5分;本项扣分不超过10分。 |
现场抽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灯符合国家标准即可,无需额外张贴标识;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要查看门后疏散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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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标识张贴位置是否醒目、内容是否简洁易懂。 |
标识设置位置不醒目、内容不规范的一处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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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化 (45分) |
9 |
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 |
发现其中一种消防设施瘫痪的实行一票否决;一类故障扣5分;一类缺陷扣2分。 |
现场查看 |
10 |
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定期检查,填写统一的巡查、检查记录表。 |
未落实巡查、检查的扣5分;未填写记录表的分别扣2分;未如实填写的扣2分。 |
查看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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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签订维护保养协议,落实维护保养计划。 |
未签订维保协议的扣4分,未落实维保计划扣2分。 |
查看协议书,查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
|
12 |
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提供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不能够提供合格的年度检测报告的扣5分;有漏检现象的扣2分。 |
查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
13 |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
员工不掌握“三懂三会”的,发现一人扣1分;没有培训、演练记录的分别扣1分 |
查阅培训、演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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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流程图、建筑重点部位位置图(非重点单位除外)、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并便于查验;有条件的应上墙。 |
缺一项扣2分;管理不规范、有明显错误或与单位实际不符的一处扣2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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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
能立即消除的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有一处扣1分;不能立即消除的,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资金、时限的或逾期未整改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看检查记录,现场检查隐患问题 验收说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查阅整改方案,无方案的即扣分,到期未整改的即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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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
按照《消防法》第39条,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扣3分;其他单位未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的,扣3分。 |
验收方法: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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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中未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扣2分;疏散引导人员自身职责不清的扣2分。 |
验收方法: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员工1人 |
|
备注 |
|
说明:验收时要现场对验收单位进行打分、综合判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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