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4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7-21
发文日期
2010-07-22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发〔2003〕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公安厅、卫生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据调查,全区基层民警每月人均超时工作都在120-140小时左右,部分工作繁重岗位民警超时工作在160-180小时,62.3%的民警患有各种疾病,不少民警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公安民警的职业健康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原因,而且我区公安队伍的平均年龄为38.5岁,较全市、全省平均年龄偏大,民警的职业健康形势更加不容乐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解决当前基层警力不足的一项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周村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探索建立公安民警健康医生制度
根据公安民警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职业特性,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探索建立公安民警健康医生制度。公安民警健康医生制度是以公安民警的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依托、民警健康医生为服务主体的新型卫生服务模式。区公安和卫生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周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在基层公安所队开展试点工作。区人民医院和驻周医疗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资质的民警健康医生,为基层所队民警提供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并根据民警医疗诊治需求,提供用药咨询、健康咨询、健康状况分析评估和各级专家的转介、转诊服务。民警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健康咨询、就医预约。
三、进一步落实民警健康查体制度,完善因公负伤民警救治“绿色通道”
(一)进一步落实公安民警健康制度。根据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一线公安民警体检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安民警健康查体制度和经费。区财政部门划拨专项经费,全额保障公安民警查体费用(不占用公安机关年度公用经费)。区公安部门每年组织公安民警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查体。查体情况邀请医疗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应注意事项,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民警通报。
(二)为民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区卫生部门建设全区联网的民警电子健康档案,民警健康查体结果、健康医生巡诊情况和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治情况要及时录入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系统。通过系统对民警健康信息的分析,对民警健康实施网上分类管理、动态监护。
(三)建立健全公安民警健康干预制度。要根据每名民警的健康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对达到健康预警指标的民警,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及时提出行为改善和危险因素控制的建议;对于患病的民警,要妥善安排休整治疗。
(四)完善因公负伤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确定解放军第148医院、淄博市中医院和区人民医院为我区因公负伤民警快速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行及时救治、事后补交费用”的原则,为因公负伤民警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四、加强民警健康教育,保护民警身体健康
(一)加强民警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邀请专家讲座和建立健康网站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丰富民警的健康保护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民警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2010年年底前,区公安部门要建立起公安民警健康网站,使其成为广大民警的“网上健康之家”。区卫生部门从全区各医疗机构选拔业务水平高的医疗专家成立医疗服务专家组,定期对公安民警开展健康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切实保护民警身体健康。要健全民警休息、休假制度,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区公安部门要加强民警职业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抓好民警执行任务时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预防性伤亡事故。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民警身体素质。区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公安单警装备建设,配齐配足符合实战需要的警用器械、特种器械和安全防护装备,切实提高民警的单兵作战和个人防范能力。
(三)建立健全民警健康巡诊制度。要建立健全公安民警健康巡诊制度,适时组织专家医疗队为公安基层所队提供巡诊服务。
五、关注民警心理健康
进一步推进民警心理健康服务站建设,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大力开展民警心理训练,不断提高民警的基础心理素质。区公安部门要力争在年底前建立民警心理健康咨询室,选派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民警到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培训,逐步在基层民警中培养一批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对经历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变故的民警,区卫生部门要及时指派专业资质高的心理医生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实施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危机支援服务。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渠道更加畅通、人才队伍更具规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配套措施更加完善。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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