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周村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1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3-06
发文日期
2008-03-0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周村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部署要求,将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区(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现就申报周村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具有一定价值的民间传
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范围如下:
1、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
2、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
(二)根据有关规定,推荐申报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三)制定保护规划。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明确保护措施,重点加强对项目文化内涵的研究和传承人的保护。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向区文化局提出本镇(街道)或本单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区级专家论证意见、区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现状和濒危状况(字数500-600字)。
(五)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10份,附电子文本(Word格式)。
(六)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区文化局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行政部门等可向区文化局提出申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请,区属文化部门和单位可向区文化局直接提出申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请。
(二)区文化局将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区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将进行综合、归纳。
(三)区文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报请区政府审核后公布。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可采取专家推荐与地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齐备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于2008年3月底前报区文化局。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杭永、朱迎春
电 话:6195318 6410740
电子邮箱:zcwenhuaju@126.com
附件:1、周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书
2、周村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
料制作要求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1:
项目代码:
周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书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名称:
申 报 单 位: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代码:
民间文学(Ⅰ),民间音乐(Ⅱ),民间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杂技与竞技(Ⅵ),民间美术(Ⅶ),传统手工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社文处长专栏”下载,表格各项栏目可根据内容自由扩展版面。
(三)凡在各项栏目中没有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可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四)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填表说明
(一)第一项“项目简介”栏目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二)第二项“基本信息”的“保护单位”栏目中,应填写具体承担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每个申报项目只能填写一个保护单位。
“法人”栏目中,应填写保护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栏目中,须填写保护单位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三)第三项“项目说明”的“基本内容”栏目中,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2、具体表现形态。“传承谱系”栏目中,要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代表性传承人”栏目中,要填写经过省级专家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四)第五项“项目管理”的“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栏目中,应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五)第六项“保护计划”的“保护内容”栏目中,保护计划应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具体可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一、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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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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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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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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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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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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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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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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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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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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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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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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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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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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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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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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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制 品 及 其 作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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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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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传 承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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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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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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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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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 危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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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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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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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投 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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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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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护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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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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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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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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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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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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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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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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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 |
依据说明 |
地方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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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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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组组长(签字)
二OO八年 月 日 |
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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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 位 |
专 业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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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八、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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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二○○八年 月 日 |
附件2:
周村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
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申报录像片
(一)技术要求:
制式:DVD格式 长度:5-10分钟
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配以汉文字幕。
(二)录像片内容:
第一部分:概述(1-3分钟)
概括说明申报项目的显著特征。
第二部分:价值(2-3分钟)
阐释申报项目所具有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
第三部分:濒危状况(1-2分钟)
说明申报项目的濒危状况及其原因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1-2分钟)
说明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二、申报项目照片
500万像素以上,充分展示申报项目代表性的数码照片5-8张(附文字说明、摄影者姓名,及其电子文本)
三、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
录音带、录像带、历史文献、书面资料、宣传册、简报、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四、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申报报告、申报书、辅助材料和证明材料等,标明编号、文件名称、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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