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发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2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3-24
发文日期
2008-03-25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发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有起草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调研、起草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周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列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正式项目的,起草部门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工作,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查,保证年内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列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调研项目的,起草部门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视草案的成熟程度,随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查。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性计划
一、正式项目
序号 项 目 起草部门
1、周村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区民政局
2、周村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区民政局
3、周村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 区政府法制办
4、周村区专利基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科技局
5、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旧村改造工作的意见
区建设局
6、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区人事局
7、周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区安监局
8、周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区劳动保障局
二、调研项目
序号 项 目 起草部门
1、周村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 区政府法制办
2、关于实行合村并点的实施意见 区新农办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