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周村区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弘扬 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清明节主题 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3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3-29
发文日期
2008-03-30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周村区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弘扬
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清明节主题
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周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周村区文化局、周村区教育体育局、周村区民政局、周村区旅游局、共青团周村区委《关于开展“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组织开展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
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OO八年三月)
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营造我区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一二三四”的总体发展思路目标,深入挖掘清明节传统文化旅游内涵,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传统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扩大周村的影响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放飞希望”风筝大赛暨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1、主办单位:区文化局、区教体局、团区委
2、活动内容:风筝比赛,抖空竹、健身球、柔力球、跳绳、踢毽子表演
3、活动地点:政务中心广场
4、活动时间:4月2日上午9:00
任务分配:区文化局负责启动仪式的组织工作,以及组织抖空竹和风筝比赛表演活动;区教体局负责组织100人的健身球、柔力球表演;团区委负责组织100人的跳绳、踢毽子表演。
(二)“薪火相承,共创未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1、主办单位:区民政局、区教体局
2、活动内容:通过缅怀革命先烈、扫墓、革命烈士诗歌朗诵会等形式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3、活动时间:4月3日—10日
(三)“节能减排—志愿者在行动”活动
1、主办单位:团区委
2、活动内容: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绿化美化环境等环保活动。
3、活动时间:4月3日
(四)清明节文化周活动
1、主办单位:区文化局
2、活动地点:部分村居、区图书馆
3、活动时间:4月2日—8日
4、活动内容:组织“历史不能忘记”纪念周村解放六十周年革命历史题材电影放映周活动、“读书在清明”有奖读书征文活动、区图书馆免费开放一周活动。
(五)清明节民俗旅游活动
1、主办单位:区旅游局
2、活动地点:周村古商城
3、活动内容:民俗表演、传统小吃、民间手工艺品展览等
三、组织领导
2008年清明节是我国恢复传统节日制度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又恰逢周村解放六十周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把清明节系列文化活动当作宣传周村、扩大周村知名度,推动周村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为举办第五届中国(周村)旱码头旅游文化节打好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通力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把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好,使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和谐、传统的节日。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周村区“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周村”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文化局,联系人:罗红 联系电话:61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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