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周村区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6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08-24
发文日期
2010-08-25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周村区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融资性担保风险,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周村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融资性担保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区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督促实施;负责协调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的处置、机构重组和市场退出工作;督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并完善运行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及召集办法
联席会议由区金融办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周村工商分局、区政府法制办、驻周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