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周村区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08〕2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4-07
发文日期
2008-04-08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周村区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有关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周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
主 任:陈 志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冯相国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华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国拥军 区经贸局工会主任
成 员:李言波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李 芬 区总工会经审委主任、办公室主任
李 峰 区经贸局企业科科长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处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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