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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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

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周村区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OO八年五月三十日

 

 

 

 


周村区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做好我区治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电视会议(2007426日)和淄办发电[2006]16号文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环境立区”建设“平安周村”、“和谐周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经济、法律与行政手段并用,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三、整治区域、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区域

309国道、庆淄路、胶王路、泉王路、滨博高速公路新区下路口、济青高速周村下路口、车辆较多的重要货物集散地等。

(二)整治重点与目标

1、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严厉查处超员运输、无牌无证、有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牌证,无交通规费、公路养路费,外挂车辆,假冒军车、悬挂非法标志等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

3、严查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4严厉打击闯关逃费、野蛮闯关、阻碍交通、干扰执法、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实现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

5、严厉查处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无覆盖,结合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严厉查处漏撒污染扬尘造成环境污染的恶劣行为。

6、严厉查处其它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确保公路完好率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公路运输车辆超限率明显下降。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与流动整治阶段(20085月—200812月)。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检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分时间段、分区域对重点路段进行流动整治,防止发生反复,使我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和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第二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091月后)。由集中整治转为日常检查,协作部门继续作好日常检查整治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经常性管理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秩序长期稳定。

四、整治措施

(一)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从公安、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胜任一线工作的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偷逃养路费、交通规费行为。每天18时至次日8时实行不定时、不定点连续检查,8时至18时进行不间断检查。具体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线路和检查重点,始终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使各种违法人员和车辆无机可乘。

(二)加强对停车卸货场的管理。加强对停车卸货场的管理监督,所有停车场必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停车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收费统一。严禁在非指定停车场、卸货场内停车,严禁不卸载而允许超限车辆继续通行。

(三)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严把车辆注册、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等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掌握车辆注册一手资料,车管、交通、公路部门要及时沟通车辆信息,确保车辆参数核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杜绝“大吨小标”及只注册行使证而无交通规费、养路费的车辆上路行驶。

(四)严明执法纪律。执法过程中,要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对外挂车辆要按照省交通厅《关于调整超限车辆处罚标准的通知》(鲁交体法[2005]16号)进行重罚。对抗拒、防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自觉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是促进公路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平安周村”、“和谐周村”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突出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联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交通、交警、公路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推动联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沟通配合,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科学组织安排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落实治理内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要加强信息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度,及时防范和妥善解决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别是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堵塞交通、群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处置,避免事态扩大,确保执法人员安全。

(三)加强新闻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威慑不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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