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0〕7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11-19
发文日期
2010-11-20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确定成立周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蔡华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刚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台办主任
梅立勇 区商务局局长
黄瑞金 区贸易局局长
张昊宇 区科技局局长
成 员:苗 萌 区法院副院长
常永栋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广愿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志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超 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恒林 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海军 区农业局副局长
毕德学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清明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
石光明 区贸易局副局长
苏茂生 区林业局副局长
岳爱军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辛 明 区国税局副局长
安 波 周村地税分局副局长
巩向电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安海善 周村质监分局副局长
郑文选 周村广电中心副主任
苏来生 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徐 伟 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崇水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毕德学兼任,副主任由徐伟(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玉成(区招商局副局长)、石光明(区贸易局副局长)担任。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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